2016年长汀县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长汀县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 时间:2016-01-24 15:47

        2016年长汀县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部门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经第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部门主要职责
长汀县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部门的主要职责是:(1)为政府拟订社会保障性住房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确保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操作程序与办法的规范化。(2)为政府拟订社会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社会保障性住房分配方案,组织实施县政府下达的社会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任务。(3)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及农村建制镇涉及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土地征收和收储以及拆迁安置工作面。(4)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信息网络档案管理系统,对最低收入、低收入、中低收入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5)对社会保障性住房(含县直管公房主)产权、产籍、腾退、收购、处置、交易等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与监督,防范国有社会保障性住房资产的隐形流失。(6)对社会保障住房分配工作,建立健全申请、审核、公示、登记等各项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与阳光操作。(7)对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实行“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征地拆迁、统一建设配套、统一分配销售”,确保社会住房建设与管理“业主明确、产权清晰、保障有力、公平正义”。(8)负责对社会保障性住房和造福工程在工业园区周边集中建设安置的征地拆迁、工程建设与资金筹措。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2016部门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长汀县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
 财政拨款
 7
          7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长汀县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部门主要任务:
(一)建设项目
竣工大同金盆架公租房130套,完成河田公租房300套小区配套。
(二)保障房分配及后续管理
保障房配租配售分配入住、租金收缴入库及保障房安全管理、维修维护、环境综合治理、合同管理、依法使用等后续管理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长汀县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部门收入预算为44.9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4.9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4.9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5万元,公用支出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44.9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基本支出(科目)38.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医疗保险等支出。
(二)基本支出(科目)5.3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医疗补助、公积金支出。
(三)基本支出(科目)1.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