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长汀县名城管委会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5-10-30 00:00

     2015年部门预算经县第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长汀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建设、开发、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长汀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包括办公室、设计部、工程部、文化拓展部等,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长汀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财政核拨
10
10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长汀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任务是:名城的保护、建设、开发、管理。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程建设:
(一)济川门主体结构及木结构的建设
(二)丁屋岭索道及木房子的建设
(三)民俗馆、五通楼、艄公楼的建设。
(四)卧龙书院的建设。
(五)四大历史街区整治等。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年,收入预算为5034.8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034.8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034.8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8.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4万元,公用支出1.6万元,项目支出5000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5034.8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工资福利性支出28.5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及绩效工资、医疗保险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补助及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定额公用经费支出1.6万元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0万元。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名城管委会2015年预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