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长汀县行政综合执法局预算说明
时间:2015-10-30 14:02

     2015年本部门预算经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长汀县行政综合执法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城市公用事业、城市市政设施、城市环境卫生的监察和城市规划区内的规划建设、土地监察、依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
二、本单位基本情况
长汀县行政综合执法局下设3个中队一个办公室,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长汀县综合执法局
财政拨款
42
104

 
三、本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长汀县综合执法局主要任务是: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城市公用事业、城市市政设施、城市环境卫生的监察和城市规划区内的规划建设、土地监察、依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违法违章建筑的监察
(二)加强城市市容市貌的管理
(三)依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本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年, 长汀县综合执法局收入预算为606.6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06.68万元,安排支出预算606.6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89.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9万元,公用支出92.2万元,项目支出196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606.6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城管执法(科目)289.5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工资福利、医疗保险支出。
(二)项目支出(科目)196万元。主要用于执法经费、市场维护费、服装费、拆除违章经费等支出。
(三)公用支出(科目)92.2万元。主要用于水电费、办公费、邮电费、执法经费等支出。
(四)医疗补助(科目)9.63万元。主要用于补助职工医疗。
(五)住房公积金(科目)19.2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13万元。主要用于来人接待和本部门经常性突击任务用餐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执法局2015年预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