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部门预算经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长汀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县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制定县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对党建工作做出部署和安排;负责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领导中共长汀县委县直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县直各级党组织做好统战工作;领导县直机关武装部和工、团、妇等群众组织工作;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长汀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包括1个机关行政科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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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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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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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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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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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汀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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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全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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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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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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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中共长汀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全会精神,以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为主线,主动适应新常态,着力推进理论武装、服务中心大局、夯实基层基础、深化作风建设、严肃纪律规矩、强化责任担当等方面建设常态化,不断深化“生态党建”、“红土先锋”品牌建设,推动机关党的组织在建设新长汀进程中走前头、作表率。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思想建设,坚定理念信念。
(二)加强效能建设,持续服务发展。
(三)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四)深化作风建设,提升服务功能。
(五)强化落实责任主体,推动反腐倡廉工作。
(六)落实中央《条例》精神,强化责任担当。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年, 中共长汀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收入预算为67.2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7.2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7.2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9.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01万元,公用支出1.4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67.2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38.4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事务管理20.0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组织工作经费。
(三)行政单位医疗2.74万元。主要用于缴交医疗保险费。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2.0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补助。
(五)住房公积金4.01万元。主要用于缴交住房公积金。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无。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无。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2015年机关党工委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