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长汀县科技局预算说明
时间:2015-10-27 15:14

 

2015年部门预算经长汀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科技局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2、研究拟定科技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合理配置科技经费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用”等有关经费的预、决算。3、研究提出高新技术发展计划及产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科技示范园区工作;参与高新技术风险投资管理。4、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协调组织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有关技术合同规定的实施和监督检查。5、归口管理科技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消化、创新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县科技局包括综合股和项目计划股2个内设科室及知识产权局、科技情报所和生产力促进中心3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县科技局本部
县财政全额拨款
5
7
知识产权局
县财政全额拨款
2
2
科技情报所
县财政全额拨款
2
2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5年,县科技局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全力推进科技创新,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重抓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
(二)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三)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
(四)搭建科技合作载体及建设科技孵化器平台。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年, 县科技局收入预算为89.4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9.4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9.4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3.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34万元,公用支出2.20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89.4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39.1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万元。主要用于科技创新服务县域经济发展项目支出。
(三)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物支出13.1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3.80万元。主要用于上缴医疗保险费支出。
(三)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7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补助支出。
(三)住房公积金5.56万元。主要用于上缴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5万元。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2015科技局预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