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长汀县地震办预算说明
时间:2015-10-27 15:13

    2015年部门预算经长汀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地震办是管理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编制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震减灾工作的规划;建立和管理地震监测预防体系,制定本行政区域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和管理地震应急和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做好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建立防震减灾防御工作体系;做好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县地震办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内设综合股和业务股2个股室,无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5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长汀县地震办公室
县财政全额拨款
2
3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县地震办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和防震减灾宣传工作,认真落实省、市地震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根据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健全防震减灾网络建设。
(二)认真做好地震灾害防御工作。
(三)着力推进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四)积极开展防震减灾宣传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年, 县地震办收入预算为16.1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1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6.1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2万元,公用支出0.40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6.1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事业医疗单位0.62万元。主要用于上缴医疗保险费支出。
(二)公务员医疗补助0.4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二)地震应急救援4万元。主要用于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管理维护支出。
(二)地震事业机构10.1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地震事务公用支出。
(三)住房公积金0.91万元。主要用于上缴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地震办2015部门预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