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汀县财政局关于批复中共长汀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汀财行决批〔2018〕31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长汀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领导县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制定县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对党建工作做出部署和安排;
(二)负责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三)领导中共长汀县委县直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县直各级党组织做好统战工作;
(四)领导县直机关武装部和工、团、妇等群众组织工作;
(五)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中共长汀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包括5个股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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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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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汀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
财政全额拨款 |
7 |
7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中共长汀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主要任务是:在县委的领导和市直工委的指导下,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理直气壮抓党建,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长汀”提供坚实的思想和组织保证。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抓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照省委“五抓五看”要求,制定出台了《县直单位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与县直各党委、机关党委、直属党(总)支部签订了《2017年县直机关党建目标责任书》和《2017年县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理清了县直各党委、机关党委、党(总)支部的具体责任和界限,把责任分解落实下去。
(二)抓好思想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细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具体方案;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当做首要政治任务,迅速兴起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热潮。
(三)严抓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党员作用。及时调整理顺党组织设置和隶属关系;开展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工作,基本摸清了每个党员队伍的基本情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四)抓严纪律建设,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深入开展“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活动,切实解决“不作为” 、“慢作为” 、“乱作为”问题;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开展警示教育;举办了二期党员和党务干部培训班。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中共长汀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年初结转和结余0.15万元,本年收入167.64万元,本年支出157.52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27万元。
(一)2017年收入167.6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46.32万元,增长38.1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52.0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15.60万元。
(二)2017年支出157.5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0.37万元,增长23.8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37.5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1.20万元,公用支出6.32万元。
2.项目支出2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2.1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3.15万元,增长27.85%,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13101行政运行111.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95万元,增长24.5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引起人员经费增加。
(二)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万元,与上年相比元增减。
(三)2013199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0万元,增长100%。原因是财政追加安排“两学一做”知识竞赛及庆祝建党95周年“一先两优”表彰经费。
(四)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5万元,增长54.0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引起的医疗保险费配套款增加。
(五)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万元,增长62.7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引起的公务员医疗补助配套款增加。
(六)2210201住房公积金7.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0万元,增长62.6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引起的住房公积金配套款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1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5.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24万元,同比下降62.5%。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开支出国(境)费。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0%,主要是:没有开支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0%,主要是:没有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三)公务接待费0.2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和其他县机关党工委来人的公务接待活动,累计接待4批次、接待总人数57人。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62.5%,主要是:我单位严格按八项规定要求,不必要的接待,坚决不予接待;必要的接待,严格按标准执行。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43.48%,主要是:本年度将公务员车改补贴列入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已经封存)。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7年度,部门业务费和其他专项资金共2个,绩效自评结果如下表: (绩效自评表见后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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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项目名称 |
自评等级 |
自评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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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组织工作经费 |
未评等级 |
未评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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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知识竞赛及庆祝建党95周年“一先两优”表彰经费 |
未评等级 |
未评分数 |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