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长汀县委统战部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7-09-26 15:30

 按照《长汀县财政局关于批复县委统战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汀财行决批〔20177号)及《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中共长汀县委统战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的统一战线工作;负责联系民主党派和牵头无党派人士工作;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人士;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工作;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开展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等工作;指导乡镇党委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中共长汀县委统战部包括3个科室和1个中心,其中:列入2017年预算编制范围的详细情况见下表:

 

 

经费性质

单位

名称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员数

公务员

事业人员

工勤人员

公务员

事业人员

工勤人员

长汀县委统战部

7

 

1

5

3

1

长汀县宗教服务中心

 

3

 

 

3

 

三、工作总结

2016年,我县统一战线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委统战部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统一战线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主题,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发挥优势、主动作为,创新体制机制,打造载体平台,各项工作有新思路、新亮点、新拓展、新提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长汀提供了广泛的力量支持。

(一)全面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条例》、《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

(二)凝心聚力,发挥优势,服务中心工作展现新作为。

(三)发展壮大统一战线,促进五大关系和谐。

(四)加强自身建设,做四讲四有统战干部。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年初结转和结余205.39万元,本年收入175.3万元,本年支出212.53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结余分配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8.15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175.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79.7万元,降低31.25%,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29.3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45.95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212.5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52.53万元,降低19.82%,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188.5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0.9万元,公用支出131.63万元。

2. 基本项目支出24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29.3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8.9万元,增长28.77%,具体情况如下:

(一)行政运行71.0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99万元,增长7.55%。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增加职教社预算经费。

(三)其他统战事务支出1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6万元,增长150% 。主要原因是增加香港工作经费。

(四)死亡抚恤支出15.3万元,上年无此费用。

(五)行政单位医疗2.8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0.13万元,降低4.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结构调整。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2.0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0.08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化。

(七)住房公积金4.0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04万元,降低20.43%。主要原因是住房补贴取消。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2.59万元,同比下降27.31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86万元, 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2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51.18 %主要是:节约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 0 辆,与2015年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4.4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38.74%主要是:公车改革,节约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6.26万元。主要用于统战部门的公务接待,累计接待30批次、接待总人数424人。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0.6%,主要是:业务活动增加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45万元,比2015年减少25.9%,主要是:节约了开支。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单位2016年度无项目支出。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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