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汀县财政局关于批复长汀县民宗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汀财行决批〔2016〕17号)及《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长汀县民宗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协调民族、宗教问题的调查研究,掌握民族、宗教方面的最新动态,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二)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全县民族、宗教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谐,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
(三)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协调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协调指导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四)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承担县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参与起草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指导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制定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民族、宗教事务信息化建设。
(六)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指导、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宗教友好交往活动。
(七)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各项活动,协助宗教团体办理有关事务。
(八)负责管理民间信仰活动及场所,对涉及民间信仰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
(九)负责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以及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负责组织培训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长汀县民宗局包括2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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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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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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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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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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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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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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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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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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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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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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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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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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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5年,民宗局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努力推进民族村各项事业加快发展,不断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民族宗教“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1.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2.认真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3、充分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12.4”法治宣传日、安全宣传周、综治宣传月等活动,组织干部职工上街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国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
(二)着力推动民族乡村经济加快发展。1.积极争取资金扶持。2.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3.继续实施挂钩帮扶民族乡村工作。
(三)着力促进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协调发展。1.优先发展民族教育事业。2.积极发展民族文化事业。3.强化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工作。
(四)着力加强宗教事务依法管理。1.深入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程”工作。2.认真做好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整改验收工作,进一步促进宗教活动场所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五)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1.认真开展以“教风”为主题的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2.认真开展以“慈爱人间,八闽五教同行”为主题的“宗教慈善周”活动。
(六)加强部门自身建设。1.扎实推进“联乡挂村帮户”活动。2.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3.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四、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民宗局年初结转和结余109.52万元,本年收入 60.83万元,本年支出 97.25 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3.1万元。
(一)2015本年收入60.83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5.06 万元,降低19.8 %,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58.7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
6. 其他收入2.04万元。
(二)2015本年支出97.25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24.33万元,增长 33.4 %,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97.2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7.14万元,公用支出38.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6万元,机关服务38.46万元。
2. 项目支出0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58.79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减少7.76 万元,下降11.67 %,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工资福利支出17.14 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7.67万元,增长8.1 %。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和调整工资标准。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8.89 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减少9.75 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6 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0.33万元,增加 13.6 %。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和调整工资标准。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二)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三)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8.89万元,同比下降4.3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9万元,主要用于学习考察支出。2015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1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 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1人次。与2014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100 %,主要是:因公出国。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4.2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2014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24%,主要是: 响应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出行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3.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 批次、接待总人数。与2014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1.7%,主要是: 响应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