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主要职责
县地震办是管理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编制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震减灾工作的规划;建立和管理地震监测预防体系,制定本行政区域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和管理地震应急和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做好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建立防震减灾防御工作体系;做好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县地震办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内设综合股和业务股2个股室,无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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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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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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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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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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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地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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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全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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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5年,县地震办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和防震减灾宣传工作,认真落实省、市地震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根据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健全防震减灾网络建设。
(二)认真做好地震灾害防御工作。
(三)着力推进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四)积极开展防震减灾宣传工作。
四、2015年度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度长汀县地震办公室部门决算年初结转和结余33.39万元,本年收入44.64万元,本年支出77.86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17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39.2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元。
2.事业收入0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5.37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二)2015年本年支出77.86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53.07万元,增长68.16%,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5.9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6.34万元,公用支出9.61万元。
2.项目支出51.91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6.结余分配0万元。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6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事业单位医疗(科目)0.73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 0.12 万元,增长 16.44 %。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提高。
(二)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0.45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 0万元。
(三)防震减灾信息管理(科目)33.33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 33.33 万元。主要原因是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增加支出。
(四)地震灾害预防(科目)5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 0万元。
(五)地震应急救援(科目)16.58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 14.58 万元,增长 87.94 %。主要原因是地震专业救援队装备建设增加支出。
(六)地震事业机构(科目)13.44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 5.48 万元,增长 40.78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社保增加。
(七)其他地震事务支出(科目)2.0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 0.19 万元,减少 9.5 %。主要原因是控制费用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科目)1.07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 0.17 万元,增长 15.89%。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提高。
六、“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3.50万元,同比下降4 %。具体情况如下: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支出1.7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省市县地震系统和挂钩乡镇村等与本单位业务工作有关的相关人员,累计接待26批次、接待总人数约 156人。与2014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1.76%,主要是公务接待用餐标准降低。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支出1.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8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2014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6.11 %,主要是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控制城区公务用车。
附件:1.收支决算总表


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