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长汀县人事局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6-09-27 12:37
    按照《长汀县财政局关于批复县人事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汀财教决批201612 号)及《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综合管理全县政府公务员及参公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综合管理人才流动和引进工作、出国留学人员来汀工作、引进海外智力工作;综合管理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政府奖励表彰惩戒工作;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承担县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管理和服务。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人事部门包括6个机关行政科室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人事局
财政核拨
10
9
人才中心
财政核拨
5
5
仲裁办
财政核拨
2
2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5年,人事局主要任务是:围绕 “人才强县”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为我县经济发展,改善民生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人才保障。
    1、落实“人才强县”试点工作方案,认真做好人才工作。一是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二是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服务。做好省、市“三支一扶”计划申报、岗位设置、人员报考、派遣和管理服务工作。落实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向重点主导产业聚集,做好就业指导,为毕业生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三是完善人事人才网功能,建立健全信息平台。广泛收集就业岗位信息,掌握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情况,及时发布到长汀人事人才网,并建立“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信息库”四是做好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的接收、转递和管理工作。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方面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积极宣传创业政策,并把它作为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人才的重要抓手。五是加强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六是主动作为,积极引进人才。五是表彰先进,评选县优秀人才。七是做好专业技术人才培训。
    2、推进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3、做好退休干部管理服务。
  4、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工作。
   5、重视信访工作,认真答复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化解社会矛盾。
四、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人事局年初结转和结余167.50万元,本年收入  323.56万元,本年支出339.01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1.96万元。
(一)2015本年收入323.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323.5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亿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亿元。
6. 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5本年支出339.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339.1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03.87万元,公用支出35.23万元。

2. 项目支出0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39.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项级科目)205.03万元。
(二)军转干部安置9.7万元。
(三)事业运行5.29万元。
(四)其他人事事务支出58万元。
(五)其他组织事务支出5.99万元。
(六)行政单位医疗(项级科目)6.83万元。
(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级科目)4.38万元。
(八)住房公积金(项级科目)5.04万元。
(九)购房补贴(项级科目)0.84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0.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0.7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来人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