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镇财政工作在上级财政部门关心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及镇人大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强化税收征管,积极扩充财政收入,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充分发挥财政统筹协调职能,全力做好各项保障工作,促进了我镇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一)2021年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县政府《关于长汀县2018-2021年县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汀政综〔2018〕330号)及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乡(镇)收支基数的通知》(汀财预〔2021〕1号)文件核定我镇2021年乡镇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基数为3319.94万元。
1.2021年全镇乡镇地方公共财政(各项税收)收入预计完成3612万元,比上级核定收入基数3319.94万元,增收292.06万元,增长8.8%;烟叶税完成215万元,比去年同期189万元,增收26万元,增长13.8%。
2.2021年县级财政预算补助收入1349.2923万元。①机关工资福利支出750.3074万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504.337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62.6437万元、住房公积金60.155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17万元;②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345.5749万元。其中:办公经费133.6749万元、会议费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6.3万元;③对个人家庭补助253.41万元。
3.2021年县级财政预算补助预计支出1349.2923万元。其中:①机关工资福利支出750.3074万元;②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345.5749万元;③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253.41万元。
4.2021年镇本级财政预算预计收入905元,比年初预算860万元增收45万元,增长4.5%。
5.2021年镇本级财政预算预计支出900万元。其中:农林水部门事业费10.5万元,教育事业费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生事业费38万元,行政事业费522.1万元,“三公经费”支出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支出5.5万元,公务接待支出0.7万元;会议费支出10.2万元;环境整治及乡村振兴提升补助120万元;森林防火经费6万元;人大经费8万元;村级经费补助30万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涉麻制毒、电子诈骗等综治维稳56万元;安全生产及道路交通安全整治15万元;工会经费15万元;困难补助5万元;农产品推介费8万元;其他支出40万元;收支对抵结余5万元。
(二)2021年预算执行及财政主要工作
1.加强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一是围绕财政收入目标,狠抓工作落实,强调部门协调配合,密切跟踪收入形势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二是财政、税务部门密切配合,强化税收征管,做到应管尽管、应收尽收,把应收税款及时足额征收入库,通过采取多种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县政府下达我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考核任务,2021年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12万元,增幅达8.8%。
2.加强预算监督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按照公共财政管理要求,着力调整支出结构,严格遵循“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一是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执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二是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确保人员工资兑现和镇村两级组织正常运转;三是保重点支出,对精准扶贫、救灾救济、征地、环境整治、计生、水利设施、综治等经费优先安排支出;四是建立和完善财政资金管理体制,对专项资金实行规范化管理,专款专用,专账管理,按项目要求拨付使用,严格执行政策;五是制定和完善了各项资金收支办理程序和操作规程,保证了财政资金收支合理,使用得当,收支平衡。
3.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共兑现1016.3397万元各项补贴资金。一是及时兑现了耕地地力及种粮补贴资金116.0224万元;二是及时兑现了精准扶贫贫困户补助资金及贫困村生产扶持补助287.6万元;三是农村低保生活补助资金297.467万元;四是重残户补助资金88.1799万元;五是发放五保户等困难补助款227.0704万元。上述资金除对村委补助外都通过银行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
4.加大民生工程投入,支持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全年共筹集上级有关部门投入农田、水利、道路等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917.69万元,其中继续做好大同镇郑师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期资金总投入785万元;为东埔村等7个村申请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100万元;继续组织实施七古等4个村“空心房”整治资金126万元;实施及兑现乡村振兴战略资金补助271.69万元;还申报组织筹集了扶持壮大村级实践基地建设资金635万元。


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