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5日在长汀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长汀县财政局局长 任汉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闽财债管函〔2016〕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各市、县(区)财政部门在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提出本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并依照新增债务限额提出当年政府债务举借和使用计划,经同级政府同意后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受县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上半年我县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债券举借计划、预算调整方案及存量债券调整用途的议案说明如下:
一、提请批准2022年上半年县级新增政府债务限额
经省政府同意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省财政厅(闽财债管〔2022〕6号、闽财债管〔2022〕21号)核定我县本级2022年上半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39228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22498万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6730万元。根据我县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并统筹考虑政府性投资需求,建议按照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22年上半年新增债务限额,提请县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县2022年上半年新增债务限额39228万元,债务总限额778179万元。
二、提请批准2022年上半年县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举借计划
根据省财政厅下达2022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文件要求,一般债券应安排用于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安排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乡村振兴项目),专项债券重点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农林水利、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物流、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领域符合发行使用条件的项目,优先安排用于在建及上半年可开工的项目。
为发挥地方政府债券拉动有效投资的积极作用,缓解融资压力,建议县人大常委会按照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22年上半年新增债务限额,批准我县举借新增地方政府债券3922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2498万元,专项债券16730万元。分配方案如下(详见附表1):
(一)一般债券22498万元
1.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3900万元,主要用于长汀县城区道路改造提升(一期)工程等2个项目。
2.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基础设施建设12528万元,主要用于长汀县城关中心学校建设等7个项目。
3.农林水利建设2600万元,主要用于长汀县乡村振兴跨村联建示范片及“串点连线”示范线建设等2个项目。
4.交通基础设施建设28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危桥改造等2个项目。
5.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670万元,用于长汀县新桥医学观察大楼项目。
(二)专项债券16730万元
1.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3430万元,主要用于长汀县腾飞三路管网建设等3个项目。
2.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2000万元,用于长汀县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游泳培训中心)项目。
3.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5000万元,用于福建省汀州医院主体功能搬迁建设项目。
4.农林水利建设5500万元,主要用于长汀县羊耳坑水库等2个项目。
5.交通基础设施建设500万元,用于长汀综合客运枢纽项目。
6.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300万元,用于晋江(长汀)工业园冷库建设项目。
三、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上述举借计划,县本级预算拟作以下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
1.增加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498万元,列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科目。
2.增加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498万元,按债券支出投向,分别列入“城乡社区支出”科目3900万元、列入“教育支出”科目8211万元、列入“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科目4317万元、列入“农林水支出”科目2600万元、列入“交通运输支出”科目2800万元、列入“卫生健康支出”科目67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增加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730万元,列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科目。
2.增加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730万元,列入“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
四、存量债券资金调整使用计划
根据上级加快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要求,结合我县历年债券资金结存情况及债券项目实施进展,建议对结存债券资金58056.77万元进行调整,其中:
(一)调整一般债券资金1432.01万元
1.将客家一品东侧道路改扩建工程及客家大剧院建设项目结存债券资金942.24万元调整用于长汀县新桥医学观察大楼项目。
2.将汀州小学二期建设项目结存债券资金489.77万元调整用于长汀一中新校区宿舍食堂建设项目。
(二)调整专项债券资金56624.76万元
由于我县部分专项债券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等原因,经研究,建议收回2019-2021年专项债券项目资金56624.76万元,涉及胜华山生命公园建设、经济开发区古城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等11个项目。调整资金安排用于长汀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建设、苍玉大街管网建设工程、综合客运枢纽等18个项目(详见附表2)。
以上说明,请予审议。
附件:1.2022年上半年新增债务举借计划安排情况表
2.存量债券资金调整情况表


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