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汀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长汀县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议案的说明(8月)
时间:2024-09-12 16:28

  关于长汀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长汀县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议案的说明

  ——2025年8月27日在长汀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长汀县财政局 任汉书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长汀县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作如下说明,请予审议。

  一、提请批准2025年1-7月债务限额及债务举借计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闽财债管函〔2016〕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现提请批准2025年1-7月债务限额及债务举借计划,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提请批准2025年1-7月政府债务限额

  经省政府同意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25年1-7月新增政府债务限额8267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870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63968万元。根据我县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并统筹考虑政府性投资需求,按照省财政厅核定我县新增债务限额,提请县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县2025年1-7月新增债务限额82672万元。截至7月底,我县债务总限额为105.57亿元,政府债务余额101.93亿元,控制在核定的债务总限额内。

  (二)提请批准2025年1-7月地方政府债券举借计划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一般债券应安排用于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资本支出,专项债券要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安排用于经省政府审定的专项债券项目。为发挥地方政府债券拉动有效投资的积极作用,缓解融资压力,提请县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县2025年1-7月举借地方政府债券82672万元。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建议

  2025年,因土地出让收入实现不及预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刚性支出需求增加等原因,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发生了较大变化,根据《监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建议调整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现就调整建议说明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建议

  建议调增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收入96626万元,其中: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52359万元。

  2.上级财力性补助增加16661万元。

  3.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2760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建议

  为保障我县各项重点支出需求,建议调整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626万元,其中:

  1.年初预算收入来源调整27129万元。因年初预算安排的土地出让收入计划实现不如预期,对年初安排预算支出来源进行调整。

  2.追加支出73497万元。因兑现企业优惠政策、社会保障提标、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融资平台退出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需求增加,相应追加支出。

  3.调减支出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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