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汀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长汀县2024年预算 调整方案(草案)》议案的说明
时间:2025-01-13 16:11

   关于长汀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长汀县2024年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议案的说明

  ——2024年12月27日在长汀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长汀县财政局  任汉书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长汀县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作如下说明,请予审议。

  一、提请批准2024年新增债务限额及债务举借计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闽财债管函〔2016〕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现提请批准2024年新增债务限额及债务举借计划,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提请批准2024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

  经省政府同意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24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73346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16709万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56637万元。根据我县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并统筹考虑政府性投资需求,按照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24年新增债务限额,提请县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县2024年新增债务限额73346万元。截至11月底,我县债务总限额为968370万元,政府债务余额930197万元,严格控制在核定的债务总限额内。

  (二)提请批准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举借计划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一般债券应安排用于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资本支出,专项债券要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安排用于经省政府审定的专项债券项目。为发挥地方政府债券拉动有效投资的积极作用,缓解融资压力,提请县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县举借新增地方政府债券7334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6709万元,专项债券56637万元:

  1.一般债券16709万元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7999万元,用于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605台迁址工程等9个项目。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5900万元,用于长汀一中新校区建设等5个项目。③农林水利建设2410万元,用于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及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400万元,用于汀州大道长安大桥至西门红绿灯段改扩建工程。

  2.专项债券56637万元。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16300万元,用于经济开发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建设等2个项目。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13500万元,用于职专新校区建设等2个项目。③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1500万元,用于历史文化名城游客服务中心等2个项目。④新型基础设施建设760万元,用于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二期)建设项目。⑤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15000万元,用于汀州医院主体功能搬迁建设项目。⑥农林水利建设2390万元,用于羊耳坑水库等2个项目。⑦交通基础设施建设900万元,用于停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⑧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6287万元。

  二、2024年预算收支调整建议

  2024年,因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增加,土地出让收入短收等原因,我县预算收支发生了较大变化,根据《监督法》和《预算法》规定,应调整2024年财政预算。现就2024年预算调整建议说明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建议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建议

  建议将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收入由255150万元调整为292890万元,增加37740万元,主要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522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增加16709万元,调入资金减少1348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39740万元。具体增减情况说明如下:

  (1)根据税收及非税收入预计完成情况,建议将2024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128005万元调整为122785万元,减少5220万元。

  2)根据新增债券转贷资金到位情况,建议相应增加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6709万元。全部为新增一般债券资金。

  3因土地出让收入短收,年底可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的资金减少,建议将调入资金由13930万元调整为441万元,减少13489万元。预计年底可从彩票公益金(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调入97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44万元。因土地出让收入短收,年初计划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调入的13489万元无法实现,相应调减。

  4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调入资金减少,支出需求增加,为实现全年收支平衡,建议将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由18410万元调整为58150万元,增加39740万元因年初计划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调入资金无法全部实现和年度刚性支出增加,为实现年度平衡,增加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调整建议

  建议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255150万元调整为292890万元,增加37740万元,其中: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49147万元,本级偿还债务本金支出减少2万元,上解支出增加1488万元,调出资金减少12893万元。具体增减情况说明如下:

  1)建议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232593万元调整为281740万元,增加49147万元。一是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出增加16709万元。二是预算执行过程中追加安排刚性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438万元。  

  2建议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由144万元调整为142万元,调减2万元。其中:偿还地方政府债券到期本金74万元,偿还世行贷款到期本金68万元。

  32024年加强债券投后管理,自求平衡专项债券发行费及利息从国有企业调入资金解决,不需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建议相应调减出资金12893万元2024年我县自求平衡专项债券发行费及利息共12297万元,全部从国有企业调入专项债券项目收益解决。

  4根据2023年底上解支出情况,建议将上解支出由9520万元调整为11008万元,增加1488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29289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292890万元,收支对抵,当年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建议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建议

  建议将202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95814万元调整为106280万元,增加10466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少47250万元,债务收入增加5663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增加471万元,调入资金增加608万元。具体增减情况说明如下:  

  1)因土地出让收入等无法完成年初计划建议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82750万元调整为35500万元,减少47250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预计短收469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预计短收50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预计增加150万元。

  2)根据新增债券转贷资金到位情况,建议相应增加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6637万元。全部为新增专项债券资金。

  3)建议上年结转收入由171万元调整为642万元,增加471万元。根据2023年政府性基金结算结果相应调整。

  4因调入资金增加,建议调入资金由12893万元调整为13501万元,增加608万元从国有企业调入专项债券项目收益13501万元,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1289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调整建议

  建议将202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95814万元调整为102641万元,增加6827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27600万元,上解支出增加167万元,本级偿还债务本金支出减少7443万元,调出资金减少13497万元。具体增减情况说明如下:

  1)建议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67481万元调整为95081万元,增加27600万元。主要是:一是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支出增加56637万元。二是上年结转专项债券支出增加421万元。三是因土地出让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29458万元。

  2上解支出增加167万元

  3)建议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由14739万元调整为7296万元,调减7443万元。主要是上级批准我县2024年再融资比例由80%提高为90%,县级还本负担相应减小7443万元。

  4因土地出让收入短收,年底可调出资金减少,建议将调出资金由13594万元调整为97万元,减少13497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1062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为102641万元,收支对抵,当年结转3639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建议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建议

  因企业实现利润、股利、股息收入高于预期,建议将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由1119万元调整为1146万元,增加27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建议

  因收入增加,支出相应增加,建议将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由1119万元调整为1146万元,增加27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4年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1146万元,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1146万元,收支对抵,当年平衡。

  以上预算调整意见,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在决算编制中以上调整还会有所变化,待省市财政决算审核批复后,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