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财政局 任汉书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长汀县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作如下说明,请予审议。
一、2023年预算收支调整建议
2023年,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财力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增加,土地出让金减收等原因,我县预算收支发生了较大变化,根据《监督法》和《预算法》规定,应调整今年的财政预算。现就2023年预算调整建议说明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建议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建议
建议将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收入由298661万元调整为336598万元,增加37937万元,主要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6200万元,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增加11370万元,债务收入增加18285万元,调入资金减少2846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20546万元。具体增减情况说明如下:
(1)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好于预期,根据税收及非税收入预计完成情况,建议将2023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105685万元调整为121885万元,增加16200万元。主要增收原因:一是2022年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在2023年实现回补,二是下半年铜铝产业、中油催化裂化剂等新增税源企业的税收增量贡献。
(2)根据上级转移支付财力补助到位情况,建议将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由99530万元调整为110900万元,增加11370万元。主要是:上级拨付疫情防控一次性补助2979万元、减税降费财力一次性补助13148万元。
(3)根据债券转贷资金到位情况(年初无法预计),建议相应增加债务转贷收入18285万元。全部为新增一般债券资金。
(4)因土地出让金短收,年底可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的资金减少,建议将调入资金由40574万元调整为12110万元,减少28464万元。预计年底可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1780万元(较年初预计减少28402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30万元(较年初预计减少62万元)。
(5)因调入资金减少,支出需求增加,为实现全年收支平衡,建议将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由52872万元调整为73418万元,增加2054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计划从政府性基金调入的资金无法全部实现,收入来源减少,同时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调出资金增加,为实现年度平衡,需动用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调整建议
建议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298661万元调整为336598万元,增加37937万元,其中: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6391万元,本级偿还债务本金支出减少6万元,调出资金增加21552万元。具体增减情况说明如下:
(1)建议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286276万元调整为302667万元,增加16391万元。一是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出增加18285万元。二是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项目调整及财政统筹整合各项资金等,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94万元。
(2)建议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由2740万元调整为2734万元,调减6万元。其中:偿还地方政府债券到期本金2670万元(2023年到期一般债券本金40377万元,通过再融资债券偿还37707万元),偿还世行贷款到期本金64万元。
(3)根据上级关于自求平衡专项债券发行费及到期本息资金来源的规定,建议相应调增调出资金21552万元。截至2023年底,我县需承担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发行费及到期本息支出共21552万元。上级规定自求平衡项目收益实现前,与自求平衡专项债券相关的发行费及到期本息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安排,因此,相应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调出资金21552万元专项用于支付自求平衡债券发行费及到期本息。
(4)上解支出仍按9645万元预计(以年度最终结算数为准)。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33659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336598万元,收支对抵,当年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建议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建议
建议将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129561万元调整为179302万元,增加49741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少71713万元,债务收入增加101300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减少1398万元,调入资金增加21552万元。具体增减情况说明如下:
(1)因土地出让金等收入无法完成年初计划数,建议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122400万元调整为50687元,减少71713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预计短收719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预计短收3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预计增加287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预计增加200万元。
(2)根据债券转贷资金到位情况(年初无法预计),建议相应增加债务转贷收入101300万元。全部为新增专项债券资金。
(3)建议上年结转收入由7161万元调整为5763万元,减少1398万元。根据2022年政府性基金结算结果相应调整。
(4)因调入资金增加,建议相应调增调入资金21552万元。按上级关于自求平衡专项债券发行费及到期本息资金来源的规定,调入资金专项用于支付自求平衡债券发行费及到期本息。
2.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调整建议
建议将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127067万元调整为179131万元,增加52064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95523万元,本级偿还债务本金支出减少10239万元,调出资金减少33220万元。具体增减情况说明如下:
(1)建议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64260万元调整为159783万元,增加95523万元。主要是:一是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支出增加101300万元,二是土地与房屋征收支出减少1700万元,三是土地整治支出减少3673万元,四是债务付息、发行费支出减少98万元,五是基础测绘及国土调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等支出减少306万元。
(2)建议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由17807万元调整为7568万元,调减10239万元。主要是经多次向上申请,最终上级批准我县2023年再融资比例由80%提高为90%,县级还本负担相应减小10239万元。
(3)因土地出让金短收,年底可调出资金减少,建议将调出资金由45000万元调整为11780万元,减少33220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1793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为179131万元,收支对抵,当年结转171万元(本级结转),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建议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建议
因企业实现利润、股利股息收入低于预期,建议将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由1308万元调整为1100万元,减少208万元,主要是:①国投公司2022年未分配利润低于预期1088万元,按未分配利润的30%即326万元减少预算收入;②2022年国投公司股利、股息收入高于预期1万元,按收入的100%即1万元增加预算收入;③城发公司2022年未分配利润高于预期327万元,按未分配利润的30%即98万元增加预算收入;④水投公司2022年未分配利润高于预期62万元,按未分配利润的30%即19万元增加预算收入。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建议
因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建议将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由1308万元调整为1100万元,减少208万元,主要是:①用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的支出减少160万元;②水投公司用于支付办公场所租金和宿舍楼维修的支出增加14万元;③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30%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减少62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3年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1100万元,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1100万元,收支对抵,当年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调整建议
因事业人员基础绩效奖计提养老保险使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增加,以及转移性收支、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变化等原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发生较大变化,建议将全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由57622万元调整为58269万元,增加647万元;将全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由52001万元调整为52421万元,增加420万元;收支对抵,当年结转5848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以上预算调整意见,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在决算编制中以上调整还会有所变化,待省市财政决算审核批复后,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专项债券资金调整情况说明
为切实加快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使用进度,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预〔2023〕15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的通知》(闽财债管函〔2021〕10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债券项目实施进展,建议对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6830万元进行调整,主要是:
1.将长汀县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工程5000万元、长汀县羊耳坑水库工程3400万元和福建省汀州医院主体功能搬迁2600万元调整用于长汀县商贸物流产业园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将长汀综合客运枢纽2000万元和长汀县苍玉大街管网建设工程1500万元调整用于长汀县停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将长汀县苍玉大街管网建设工程1000万元调整用于长汀县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游泳培训中心)项目。
4.将长汀县历史文化名城游客服务中心项目1330万元调整分别用于客家首府客家菜美食文化创意基地配套广场项目650万元、长汀县新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90万元和长汀县固态物消纳场及配套路网项目290万元。


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