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汀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长汀县2020年预算
调整方案(草案)》议案的说明
——2020年11月26日在长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长汀县财政局 任汉书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长汀县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作如下说明,请予审议。
一、我县2020年新增债务限额及债务举借计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闽财债管函〔2016〕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务举借计划说明如下:
(一)2020年我县政府债务限额
经省政府同意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县本级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9557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62883万元、专项债务232694万元,比2019年净增加111399万元。根据县级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并统筹考虑政府性投资需求,提请县人大常委会按上级核定数批准我县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
(二)2020年我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务举借计划
2020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县新增债务限额11139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6099万元(新增一般债券限额35144万元、新增外债限额955万元),专项债务75300万元。建议在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20年新增债务限额内,根据省财政厅批复的项目,批准我县举借新增地方政府债务110996.12万元(详见附表1),其中:
1.一般债券35144万元
①教育文化事业基础设施建设17000万元,其中:主要用于长汀一中新校区建设10000万元、东城墙复建项目5000万元等。
②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12144万元,其中:主要用于卧龙-南屏山风景名胜区南屏山景区游步道工程建设项目8000万元、城区雨污分流项目1000万元、工业新区汀四路(汀州大道至李城段)路面改造项目1000万元等。
③生态和环境保护建设4000万元,全部用于水土流失精深治理建设。
④农林水利建设2000万元,全部用于乡村振兴建设。
2.专项债券75300万元
①卫生健康基础设施建设33000万元,其中:用于汀州医院主体功能搬迁暨服务能力提升项目28000万元、汀州医院传染病院建设项目5000万元。
②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20300万元,其中:主要用于第一污水处理厂搬迁项目5000万元、城区管网建设项目7800万元等。
③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15500万元,其中:用于工业新区医疗器械产业园建设项目8500万元、闽赣竹木制品精深加工循环产业园7000万元。
④教育文化事业基础设施建设6500万元,其中:用于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3500万元、汀江源龙门4A景区创建工程建设项目3000万元。
3.世界银行贷款552.12万元
根据龙岩市财政局与长汀县人民政府签订的世界银行贷款转贷执行协议,贷款资金用于中国医疗卫生改革促进项目。
(三)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调整使用建议
1.一般债券资金调整使用建议。结合财政性资金结转结余情况核查,建议对部分结存在项目单位的一般债券资金2937.23万元进行调整,其中:将数字化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结存资金663万元,一中地下停车场项目结存资金1369.4万元及儿童乐园至汀州大桥沿河绿道建设项目结余资金37.83万元共计2070.23万元调整用于七里小学、中区小学、中区小学南里校区、长汀一中初中分部新城校区建设;将西河公园项目结存资金867万元调整用于605台迁建工程项目。
2.专项债券资金调整使用建议。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因准备不足短期内难以建设实施的项目,允许各级政府及时按程序依法合规申请调整专项债券用途。我县城南片区(羊耳坑)供水工程因取水点存在征地问题,项目暂时停工,建议将该项目债券资金5500万元调整用于东南农产品交易中心外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2020年预算收支调整建议
2020年,受减税降费、新冠疫情、土地出让以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支出等影响,我县预算收支发生了较大变化,根据《监督法》和《预算法》规定,应调整今年的财政预算。现就2020年预算调整建议说明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建议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建议
建议将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收入由244528万元调整为286140万元,增加41612万元,其中:债务收入增加47397万元,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增加930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少15087万元(详见附表2)。具体增减情况说明如下:
(1)根据债券举借计划(年初难以预计),建议相应增加债务转贷收入47397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资金收入35144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11701万元(“借新还旧”,用于归还2020年一般债券到期本金,不增加债务余额),世界银行贷款收入552万元。
(2)根据上级转移支付财力补助到位情况,建议将我县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由72048万元调整为81350万元,增加9302万元。
(3)2020年度本级支出减少,建议将我县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由77200万元调整为62113万元,减少15087万元。未动用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转至2021年使用。
2.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调整建议
建议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244528万元调整为284598万元,增加40070万元,其中: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615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增加21154万元,上解支出增加852万元,调出资金增加1910万元(详见附表2)。具体增减情况说明如下:
(1)建议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233076万元调整为249230万元,增加16154万元。一是因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和疫情防控等增支39182万元,主要是:①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出增加35144万元;②因2020年招聘人数增加,正常增人增资支出调增700万元;③增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出617万元;④因今年烟叶收成较好,烟叶税收入增加,相应增加对乡镇完成烟叶税税收奖励和烤烟生产扶持奖励500万元;二是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以及整合财政资金统筹安排支出节支23028万元,主要是:①受疫情影响,企业厂房建设和税收收入完成情况低于年初预期,“一企一策”优惠政策支出调减8118万元(主要是稀土产业和总部经济、平台经济优惠政策支出减少);②2014年10月至2020年底,在职人员调出本县办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转移支出需求2700万元,因全省系统未建设完成,今年无法办理转移支出,相应将财政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调减2000万元,职业年金支出调减700万元;③预备费调减2400万元;④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奖励调减636万元(待2021年清算后兑现,列入2021年预算管理)。
(2)再融资债券政策调整(年初难以预计),建议我县债务还本支出由2400万元调整为23554万元,增加支出21154万元。2020年我县到期一般债券本金23554万元,原预算按10%自筹比例(年初预算时上级政策未明确),即2400万元安排还本支出,因福建省要求各地申请再融资债券规模不能超过当年到期本金的50%,即,只能用再融资债券偿还11701万元,需用县本级财力偿还11853万元,县本级财力偿还增加9453万元。
(3)政策性上解支出增加,建议上解支出由9052万元调整为9904万元,增加852万元。主要是税务部门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支出基数上划增加621万元,上划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资金增加264万元,省以下检察院转隶人员相关经费清算上解增加126万元。
(4)保障自求平衡专项债券付息付费支出,建议增加调出资金1910万元。因项目收益未到位,自求平衡专项债券付息付费支出1910万元在政府性基金预算中无对应收入来源安排,根据上级要求,需由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至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因此安排调出资金191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28614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284598万元,收支对抵,当年结转1542万元,其中:世界银行贷款资金结转552万元,教育费附加资金结转99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建议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建议
建议将2020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99832万元调整为365022万元,增加265190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179615万元,债务收入增加79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增加4665万元,调入资金增加1910万元(详见附表3)。具体增减情况说明如下:
(1)因土地出让金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超年初计划,建议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92800万元调整为272415万元,增加179615万元。主要是11月我县拍卖6幅地块实现土地出让金收入194380万元,按出让收入能够在2020年全部入库测算,预计土地出让金收入较年初预算增加179380万元。
(2)根据债券举借计划(年初难以预计),建议相应增加债务转贷收入79000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收入75300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3700万元(“借新还旧”,用于归还2020年专项债券到期本金,不增加债务余额)。
(3)建议上年结转收入由7032万元调整为11697万元,增加4665万元。因2019年出让地块收入高于预期且企业在2019年提前缴交土地出让金,2019年底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相应增加。根据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结果,相应调整。
(4)保障自求平衡专项债券付息付费支出,建议相应增加调入资金1910万元。从一般公共预算调至政府性基金预算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调整建议
建议将2020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71655万元调整为284007万元,增加了212352万元,其中: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78055万元,上解支出增加52万元,调出资金增加134245万元(详见附表3)。具体增减情况说明如下:
(1)建议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64158万元调整为142213万元,增加78055万元。一是因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支出和征地拆迁等重大项目资金需求增加88897万元,主要是:①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出增加75300万元;②“五个一批”等征地拆迁和重大项目资金需求增加10705万元;③县储备粮库建库贷款还本付息资金增加666万元。二是项目实施及验收未达到支付条件以及整合财政资金统筹安排支出节支10842万元,主要是:①园区建设支出调减3264万元(调剂从上级补助、盘活存量和债券资金中安排);②因部分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进度慢、项目验收未通过及项目完工后上级未进行验收等原因,土地整理项目支出调减6700万元。
(2)按规定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的30%上缴省级,建议增加上解支出52万元。
(3)建议增加调出资金134245万元。根据国发〔2015〕35号:“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应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使用”的规定,以及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计结余情况和2021年预算收支安排需要,建议2020年底从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中调出134245万元至一般公共预算(最终调出数以2020年决算结果为准)。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3650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为284007万元,收支对抵,当年结转81015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建议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建议
建议将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由663万元调整为1030万元,增加367万元,主要是:①国投公司和水投公司2019年未分配利润分别高于预期556万元和5万元,按未分配利润的30%即168万元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②2019年国投公司股利、股息收入94万元,产权转让收入105万元,按收入的100%即199万元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建议
建议将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由663万元调整为1030万元,增加367万元,主要是:①县属国有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经费支出由160万元调整为173万元,增加13万元,其中遗属生活费增加7万元,科技实验站改制支出增加6万元;②国有企业(欣盛房地产公司)资本金注入增加245万元;③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30%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增加109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0年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1030万元,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1030万元,收支对抵,当年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调整建议
因今年无法办理2014年10月至2020年底在职人员调出本县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转移支出,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调减2000万元,财政对社保基金的补贴收入减少。建议根据2020年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和转移收入等收入的预计执行情况,将全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由53313万元调整为51340万元,减少1973万元;根据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和转移支出的预计执行情况,将全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由48777万元调整为45387万元,减少3390万元;收支对抵,当年结转5953万元,历年滚存结转34598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详见附表5)。
三、汇报直达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0年,为应对新冠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影响,中央增加1万亿赤字规模,同时发行1万亿抗疫特别国债,并且对上述2万亿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直达资金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2020年6月30日至今,我县共收到直达资金31309万元,县财政已按照上级规定用途拨付资金31309万元(详见附表6),主要用于:①对财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8223万元,②福建龙岩高新区长汀绿色生态循环经济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建设6827万元,③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金的补助3733万元,④扶贫投入2249万元,⑤长汀一中新校区建设1074万元,⑥义务兵优待金支出1054万元,⑦梅林智能停车场项目953万元,⑧城乡生活垃圾环卫一体化项目692万元,⑨困难群众救助642万元,⑩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550万元,⑾城区管网建设500万元,⑿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补助858万元(包含汀州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提升300万元和疾控中心能力提升150万元),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596万元(包含汀州医院核酸检测费用100万元和交通防疫专项经费90万元)。
以上预算调整意见,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