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汀县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12月27日在长汀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任汉书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长汀县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草案提请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我县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议要求,围绕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目标,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财政改革发展取得新进展,预算执行总体良好。
(一)2018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1337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比上年增收24575万元,增长22.5%。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88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比上年增收15871万元,增长22%。
预计财政收入总计402245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03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211589万元,上级转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32207万元,动用历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897万元,调入资金25775万元,上年结转22747万元)。预计财政支出总计38675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5800万元,上解支出8060万元,当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45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440万元)。收支对抵当年结余15495万元(结余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转下年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46900万元(本级收入62691万元,上级转移支付3033万元,上级转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65600万元,上年结转15576万元)。预计政府性基金支出128166万元(含上级转移支付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收支对抵当年结余18734万元(本级结余18378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余356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1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15万元。收支对抵当年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预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0724万元,其中:保费收入17244万元,利息收入51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2665万元,转移收入263万元,其他收入42万元;预计当年支出37015万元;当年收支对抵结余370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5625万元。
以上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在决算编制中还会有所调整,待省市财政决算审核批复后,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8年预算执行工作情况
过去的一年,我县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严格执行预算法。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积极财政政策有效落实。
一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释放政策红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3442万元。落实“一业一策”“一企一策”,兑现各类奖励、补助资金1.4亿元,力促稀土、纺织等行业税收实现较高增长。落实优势特色农业财政奖补政策,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综合改革。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促进农产品上线销售18亿元。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推动工业稳增长调结构,促进主导产业做大做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二是引导金融加大服务力度。通过贷款贴息、风险补偿、担保代偿补偿等方式,引导金融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利用企业应急保障资金,为22户企业“过桥”还贷1.9亿元;利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为24户企业贷款提供担保5920万元;实施融资租赁业务,为6户企业解决购置机器设备融资1520万元,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周转难、融资难的问题。与涉农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县农业信贷担保业务,为53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贷款1650万元。开展小额贷款担保服务,为1133户贫困户提供3年内5万元以下的无抵押贴息贷款担保4693万元。实施《长汀县金融业支持实体经济措施意见》,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企业放贷39.8亿元,同比增长11.6%。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2018年,争取中央、省、市转移支付补助21.46亿元(含基金),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9.78亿元(其中新增债券8.84亿元)。
2.民生领域支出有力保障。坚持厉行节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节流”措施,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力保障“325” 重点项目和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等民生领域支出。2018年,全县与民生相关支出27.3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5%。
筹措拨付资金13372万元,全力推进脱贫攻坚。扶贫政策和扶贫资金最大限度向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大力支持产业扶贫和行业扶贫,扶持78个贫困村和3个空壳薄弱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继续落实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等政策,出台扶贫保、健康扶贫医疗费用补助和光伏产业扶贫奖补政策,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筹措拨付资金80617万元,支持教育协调发展。全面落实各项教育资助政策和在校大学生学费奖励政策。支持公办幼儿园建设,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建设和城区中小学扩容改造。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支持普通高中创建达标校、示范校和特色校建设。支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落实基础教育教学质量“阳光绩效”奖励政策。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筹措拨付资金41936万元,完善社会保障和就业制度。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待遇,提高农村低保、城乡特困、革命“五老”人员、孤儿、精简退职职工、优抚等对象的生活补助标准。出台完全失能老人护理补贴政策。加大社会保险对重点人群就业扶持力度,将补贴对象从就业困难人员扩展到应届高校毕业生。
筹措拨付资金21193万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公立医院绩效评价机制,推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改革服务质量提升。支持县妇幼保健院大楼建设、县域医疗六大中心建设、十大临床薄弱学科和核心专科建设,以及汀州医院主体功能外迁项目建设。支持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落实医疗卫生人才培养财政保障责任。
筹措拨付资金17400万元,加大生态投入。实施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河长制等补助政策,支持水土流失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机制、闽江源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汀江-韩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厕所革命和西河公园等项目建设。
筹措拨付资金22311万元,完善城乡民生基础设施。支持客家生态休闲旅游开发项目、水东街“红色小上海”旧址保护提升、城区供排水项目,五通桥、江滨路、桥下坝、车子关、古城壕二期等路桥改造工程,美丽乡村、“四好农村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项目建设。
3.财政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完善预决算公开制度,实现应公开单位全覆盖。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建立部门单位财政性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完善县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县、乡两级政府财政分配关系。做好县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政府部门财务报告试编工作,完成全省首份乡镇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推进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建设。组建全市第一个“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2017年度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居于全省前列。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新政府会计制度培训,推动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推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全面推行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化建设,节约政府采购资金1083万元。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节约项目建设资金1.88亿元。持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集中支付比例、直接支付比例均大幅提高。开展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试点,推进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电子化、无纸化管理工作。
各位代表,审视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我们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源税源不足;财政收支矛盾凸显;财政支出进度偏慢。这些困难和问题将在今后发展和工作中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9年预算草案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我们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把高质量发展与实现赶超有机统一起来,稳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适应新时代、聚焦新目标、落实新部署,坚决履行好财政服务长汀发展的使命,推动我县经济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进展。
(一)2019年预算
根据县委确定的目标任务,综合考虑经济、政策、改革等因素,本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改革政策相衔接的原则,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具体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41725万元,比上年增收8025万元,增长6%。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310万元,比上年增收5280万元,增长6%。
县级财力预计19379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310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703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450万元),相应安排县级财政支出193790万元(含上解支出7973万元)。
上级财政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6598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6598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98873万元(本级收入80495万元,上年结转18378万元)。预计政府性基金支出80123万元(含上年结转等支出)。收支对抵当年结余1875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上级财政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239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2397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80万元,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76万元,安排调出资金204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4557万元,相应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0368万元,当年结余4189万元,滚存结余29814万元。
2019年县级预算重点保障以下方面支出:
支持创新驱动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完善园区平台建设,支持稀金精工小镇、稀土产业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快闽赣竹木制品加工园建设,重点支持医疗器械产业园高标准建设。落实“一业一策”“一企一策”扶持政策,支持稀土百亿产业集群支撑计划,支持企业增资扩产和技改升级。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巩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扶持河田鸡产业发展壮大。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促进工业转型升级。落实人才激励政策,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支持产业、金融、就业、教育、健康等扶贫项目实施,落实贫困村帮扶和激励性扶贫项目政策,扶持贫困乡村项目发展,推动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全力支持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剩余贫困乡、贫困村摘帽退出,实现全面脱贫。
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乡村振兴十条措施,推动乡村绿色发展,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支持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乡村生活城镇化、生产现代化、环境生态化、服务均等化。
支持补齐民生短板。支持教育合理调整布局,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健康长汀”建设。支持养老机构健康发展、医养融合发展和“互联网+养老”工程建设,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完善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便捷舒适、宜居宜业宜游的城乡环境。
(二)2019年财政改革和预算执行
1.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关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提前做好相关领域的测算和衔接。保障机构改革涉及部门正常运转和履职需要。加强预算统筹协调,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落实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执行情况跟踪分析,减少执行中新增的沉淀资金。启动县级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系统,强化预算支出执行监管。推动本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助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对政府性债务规模、结构、安全性等方面的动态监测和风险评估,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2.调整优化支出结构
确保对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持力度,严控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着力支持产业发展、民生补短板、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精准脱贫、乡村振兴、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涉麻制毒专项整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美丽乡村、文旅康养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工作。严格贯彻预算法,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预算收支紧平衡,提高财政支出的公共性、普惠性,“有保有压、重点突出”,使财政资金投向更加精准高效。
3.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贯彻落实中央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力促中石油福建长汀催化剂项目、中电科闪烁激光晶体军民融合项目和钐钴永磁二期等重大项目尽快建设投产,保障“十三五”期间财政收入的增长后劲。加快县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理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体制,促进国有资本做大做强做优。
4.健全绩效评价管理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开展整体绩效目标试点编制,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加强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对财政扶贫资金从预算安排到绩效目标编制,再到预算执行实施全流程、链条式动态监管,切实解决资金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推进各项财政工作,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长汀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长汀县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表
2.长汀县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
3.长汀县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
4.长汀县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表
5.长汀县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表
6.长汀县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
7.长汀县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
8.长汀县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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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秘书处印 2018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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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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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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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收入 |
财政支出 |
||
|
预算科目 |
全年完成数 |
预算科目 |
全年完成数 |
|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88030 |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335800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211589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7554 |
|
其中:返还性收入 |
3471 |
国防支出 |
100 |
|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
112710 |
公共安全支出 |
11611 |
|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
95408 |
教育支出 |
80617 |
|
三、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入 |
22767 |
科学技术支出 |
10498 |
|
四、置换债券收入 |
9440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6014 |
|
五、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21897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1936 |
|
六、调入资金(基金调入) |
25775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21193 |
|
七、上年结转 |
22747 |
节能环保支出 |
9932 |
|
城乡社区支出 |
14570 |
||
|
农林水支出 |
53030 |
||
|
交通运输支出 |
22645 |
||
|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14315 |
||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2325 |
||
|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1645 |
||
|
住房保障支出 |
2329 |
||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425 |
||
|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36 |
||
|
债务还本付息支出 |
8902 |
||
|
其他支出 |
810 |
||
|
转移性支出(乡镇) |
15313 |
||
|
二、上解支出 |
8060 |
||
|
三、当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33450 |
||
|
四、债务还本支出 |
9440 |
||
|
五、年末结余 |
15495 |
||
|
其中:上级专项转移支付 |
15495 |
||
|
收入总计 |
402245 |
支出总计 |
402245 |
|
说明:1.上年结转和年末结余均为上级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2.本年超收和调入资金用于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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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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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2018年基金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表 |
|||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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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 入 |
|
支 出 |
|
|
项 目 |
全年 完成数 |
项 目 |
全年 完成数 |
|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 |
60380 |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752 |
|
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
450 |
二、城乡社区支出 |
97050 |
|
三、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 |
三、农林水支出 |
341 |
|
|
四、 污水处理费收入 |
766 |
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160 |
|
五、彩票公益金收入 |
910 |
五、其他支出 |
2940 |
|
六、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 |
185 |
六、债务付息支出 |
1010 |
|
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72 |
||
|
本级基金预算收入小计 |
62691 |
本级基金预算支出小计 |
102325 |
|
上级补助收入 |
3033 |
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 |
66 |
|
债券转贷收入 |
65600 |
调出资金 |
25775 |
|
上年结余收入 |
15576 |
年终结余 |
18734 |
|
调入资金 |
其中:县本级结余结转下年 |
18378 |
|
|
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转下年 |
356 |
||
|
收入总计 |
146900 |
支出总计 |
146900 |
|
附表三 |
|||
|
长汀县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
|||
|
单位:万元 |
|||
|
收 入 |
|
支 出 |
|
|
项 目 |
全年 完成数 |
项 目 |
全年 完成数 |
|
一、利润收入 |
415 |
一、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
50 |
|
二、股利、股息收入 |
二、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
319 |
|
|
三、产权转让收入 |
三、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 |
||
|
四、清算收入 |
四、金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
五、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
五、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46 |
|
|
本年收入合计 |
415 |
本年支出合计 |
415 |
|
附表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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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总表 |
|||
|
单位:万元 |
|||
|
项 目 |
合计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
一、收入 |
40724 |
24496 |
16228 |
|
其中: 1、保险费收入 |
17244 |
14983 |
2261 |
|
2、利息收入 |
510 |
100 |
410 |
|
3、财政补贴收入 |
22665 |
9200 |
13465 |
|
4、其他收入 |
42 |
42 |
|
|
5、转移收入 |
263 |
213 |
50 |
|
二、支出 |
37015 |
24024 |
12991 |
|
其中: 1、社会保险待遇支出 |
36916 |
23929 |
12987 |
|
2、转移支出 |
99 |
95 |
4 |
|
2、大病保险支出 |
0 |
||
|
3、上解上级风险金及调剂金 |
0 |
||
|
三、本年收支结余 |
3709 |
472 |
3237 |
|
四、年末滚存结余 |
25625 |
3903 |
21722 |
|
附表五 |
||||
|
长汀县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表 |
||||
|
单位:万元 |
||||
|
财政收入 |
财政支出 |
|||
|
预算科目 |
年初预算数 |
预算科目 |
年初预算数 |
其中: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 |
|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93310 |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251797 |
65980 |
|
二、转移支付财力 |
67030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5230 |
54 |
|
三、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33450 |
外交支出 |
0 |
|
|
四、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
65980 |
国防支出 |
0 |
|
|
公共安全支出 |
10454 |
1381 |
||
|
教育支出 |
64060 |
8541 |
||
|
科学技术支出 |
338 |
90 |
||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4820 |
2751 |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2632 |
15821 |
||
|
卫生健康支出 |
12448 |
3913 |
||
|
节能环保支出 |
4726 |
3711 |
||
|
城乡社区支出 |
2604 |
272 |
||
|
农林水支出 |
28317 |
15379 |
||
|
交通运输支出 |
12709 |
11602 |
||
|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4990 |
|||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186 |
30 |
||
|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877 |
5 |
||
|
住房保障支出 |
2068 |
|||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255 |
|||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1024 |
|||
|
预备费 |
2200 |
|||
|
债务付息支出 |
8250 |
|||
|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45 |
|||
|
其他支出 |
20089 |
2430 |
||
|
转移性支出(乡镇支出) |
13475 |
|||
|
二、上解支出 |
7973 |
0 |
||
|
总 计 |
259770 |
总 计 |
259770 |
65980 |
|
附表六 |
|||
|
长汀县2019年基金收支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收 入 |
支 出 |
||
|
项 目 |
年初 预算数 |
项 目 |
年初 预算数 |
|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 |
77900 |
一、城乡社区支出 |
75648 |
|
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
1050 |
二、其他支出 |
841 |
|
三、污水处理费收入 |
700 |
三、债务付息支出 |
3562 |
|
四、彩票公益金收入 |
845 |
四、债务发行费支出 |
72 |
|
五、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 |
|||
|
本级基金预算收入小计 |
80495 |
本级基金预算支出小计 |
80123 |
|
上年结余收入 |
18378 |
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 |
|
|
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
2397 |
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
2397 |
|
年终结余 |
18750 |
||
|
收入总计 |
101270 |
支出总计 |
101270 |
|
附表七 |
|||
|
长汀县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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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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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
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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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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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润收入 |
680 |
一、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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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利、股息收入 |
二、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
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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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权转让收入 |
三、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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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清算收入 |
四、金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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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
五、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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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680 |
本年支出合计 |
4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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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结转下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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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出资金 |
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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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680 |
支出总计 |
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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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八 |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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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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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合计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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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入 |
44557 |
26820 |
177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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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1、保险费收入 |
19802 |
16500 |
3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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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息收入 |
541 |
140 |
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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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政补贴收入 |
23598 |
9600 |
13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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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收入 |
26 |
0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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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转移收入 |
590 |
58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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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 |
40368 |
26820 |
13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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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1、社会保险待遇支出 |
39793 |
26250 |
13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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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移支出 |
575 |
570 |
5 |
|
2、大病保险支出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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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解上级风险金及调剂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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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收支结余 |
4189 |
0 |
4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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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末滚存结余 |
29814 |
3903 |
25911 |


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