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汀县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2018-01-08 08:04

 

--2017年12月28在长汀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任汉书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长汀县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提出2018年预算草案,请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我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拓展财政职能,破解资金瓶颈,促进民生改善,深化财税改革,预算执行总体良好。

(一)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1083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比上年增收14401万元,增长15.3%。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711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比上年增收6308万元,增长9.7%

预计财政收入总计431111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11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211207万元,上级转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101624万元,动用历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219万元,调入资金10000万元,上年结转19951万元)。预计财政支出总计4032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9946万元,上解支出1214万元,当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51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7624万元)。收支对抵当年结余27817万元(结余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转下年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65578万元。预计政府性基金支出49002万元(含上级转移支付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收支对抵当年结余16576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8万元。收支对抵当年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3990万元,其中:保费收入23069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9832万元,利息收入869万元,转移收入220万元;当年支出57870万元;当年收支对抵结余612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5081万元。

以上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在决算编制中还会有所调整,待省市财政决算审核批复后,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7年预算执行工作情况

过去的一年,我县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严格执行预算法,着力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1.抓开源,稳节流

积极挖潜增收,统筹抓好收入“开源”工作。围绕收入目标,及时细化分解,层层压实,抓好清欠工作,加强收入征管。密切关注重点行业,紧密联系重点企业,出台扶持企业发展系列政策,通过“一企一策”,力促稀土、纺织等行业税收实现较高增长。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的支持,全年上级财政下达我县转移支付资金补助21.68亿元(含基金)。另外,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0.16亿元(其中置换债券1.76亿元)。

坚持厉行节约,严格落实各项“节流”措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对当年确定不能执行的项目,按程序调整预算,将资金调剂用于当年亟需的项目和其他有条件实施的项目。盘活存量资金,对部门(单位)结余资金和结转2年以上的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节约项目建设资金,完成评审项目195项,已审核总造价16.52亿元,核减金额共计1.81亿元,核减率10.9%

2.强服务,促转型

建立重点税源企业联系制度,落实涉企财税优惠政策,提出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1%,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设立 “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通过整合财政产业扶持资金,引进社会资本,大力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利用企业应急还贷资金共为23家企业过桥还贷29笔累计金额21892万元;利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为16家企业融资进行担保,融资金额9682万元,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周转难、融资难的问题。通过考评金融机构对工农业信贷支持的方式,引导金融部门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扶持力度。设立农业信贷担保基金,为新型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组织提供担保,保障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重点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

3.补短板,惠民生

全县与民生相关支出296410万元,增长7.1%,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1%

筹措拨付资金29499万元,全力推进脱贫攻坚。扶贫政策、资金最大限度向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大力支持产业和资产扶贫、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扶贫小额信贷担保贴息、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救助因病致贫和因灾致贫群体等工作,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筹措拨付资金78027万元,支持教育协调发展。支持公办幼儿园建设,加快发展普惠性幼儿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城区中小学扩容建设项目,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支持普通高中达标校、示范校和特色校建设。推动现代职业教育发展。

筹措拨付资金17451万元,完善社会保障和就业制度。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农村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政府补助标准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分别提高5.2%49.4%19%7.1%11.1%40%。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和残疾人事业发展。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

筹措拨付资金14796万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三保合一”。推进汀州医院主体功能外迁,支持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疾病控制能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支持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开展全科医师能力提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乡村医生培训、定向委培医学人才等活动。

筹措拨付资金36386万元,加大生态投入。支持河长制和“黄标车”淘汰政策实施、内西河综合整治、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水系连通建设、森林保护、生猪污染源治理、垃圾填埋场建设、垃圾焚烧厂项目等建设。

筹措拨付资金31242万元,完善城乡民生基础设施。支持“一江两岸”景观修复工程、319国道策武黄馆至城关改扩建工程、梅林大道、江滨大道改造工程、省道205线新民至李城段“白改黑”工程、兆征路停车场工程、儿童乐园至梅林大桥沿江绿道工程等项目建设。

4.建制度,防风险

继续开展财政内控制度建设,2017年开始执行《预算编制及执行风险内部控制办法》《机关运转及管理风险内部控制办法》《法律及政策风险内部控制办法》等三类风险防控办法以及《长汀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内部控制操作规程》等各项财政业务操作规程,明确工作标准和程序,强化内部控制,防范各类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

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印发《长汀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5.抓改革,提效能

及时完善预决算公开制度,编制下发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现应公开单位全覆盖。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建立公务交通补贴制度,规范公务交通费用管理。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建设,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效率。扎实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20177月起全县所有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结算制度。持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集中支付比例、直接支付比例均大幅提高,2017年,全县集中支付金额18.2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44亿元,增长54.4%,其中:财政直接支付15.87亿元,直接支付比例86.8%,比上年同期提高38.3个百分点。开展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试点,为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电子化、无纸化管理做准备。顺利完成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国有企业改革。

各位代表,审视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我们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仍不牢固;收支矛盾更加突出;财政支出进度仍然偏慢。这些困难和问题将在今后发展和工作中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8年预算草案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论断,紧密联系财政改革发展实际,发挥财政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中的重要关键作用,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从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入手,着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投入新机制,坚决履行好财政服务长汀发展的使命,科学合理编制2018年预算,更好地统筹资金保障全县重点工作,推动长汀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2018年预算

根据县委确定的目标任务,综合考虑影响收支的经济、政策、改革等因素,本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改革政策相衔接的原则,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算具体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9800万元,比上年增收11420万元,增长10.5%。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355万元,比上年增收9245万元,增长13%

2018年县级财力预计181363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355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622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0000万元,调入资金1026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510万元),相应安排县级财政支出181363万元(含上解支出1191万元)。

上级财政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4998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4998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50077万元,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9557万元,收支对抵当年结余520万元。

上级财政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25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251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0万元,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8502万元,预算支出35971万元,当年结余2531万元,滚存结余23881万元。2018年我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已上划市级管理。

2018年县级预算重点保障以下方面支出:

——支持创新驱动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完善园区平台建设,不断增强园区载体功能。保障各项扶持企业发展优惠政策兑现,优化政策环境。落实人才激励政策,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以龙头企业为引领,落实中小微企业成长计划,着力振兴实体经济。实施企业技术改造,发展智能制造,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促进工业转型升级。

——支持脱贫攻坚和改善民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新增财力持续向民生倾斜,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精准实施产业、金融、就业、教育、健康等扶贫项目,巩固扶贫成果。落实基础教育工作十条措施,保障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实施公立医院改革、施行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投入,提升人民健康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农村低保等社会保障项目财政补助标准。推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各项涉农惠农政策,继续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支持农村现代化建设。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理念,以综合性生态补偿试点为契机,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推进汀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项目、重点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小流域及中小河流治理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工作。支持打好生态环保攻坚战役,加大城乡污水、垃圾治理力度,推进垃圾焚烧厂项目建设。

(二)2018年财政改革和预算执行

1.深化财税改革

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研究《福建省省与市县财政事项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提前做好相关领域的测算和衔接。健全预算管理,加强年度预算与中期财政规划的衔接,逐步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促进预算规范、透明。落实环境保护税改革,密切跟踪房地产税制改革步伐。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推进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建设,探索“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依托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县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

2.促进财源建设

围绕“332”产业发展规划,完善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加快医疗器械产业园区建设。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建成,做大做强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培植后续税源。认真梳理评估已出台的惠企政策,提高政策有效性。助力精准招商,提高招商质量。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实体经济振兴。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采取“变拨款为投资、变资金为基金”方式,运作好现有各类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点产业项目投资。

3.强化预算执行

加强收入预算执行分析研判,落实财政、国税、地税部门联系协调工作机制,促进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深入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在法定期限内加快部门预算批复。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加大对预算单位的督促力度。继续加大国库集中支付力度,不断提高直接支付比例。坚持预算绩效“五有”原则,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使用绩效为导向的财政资金配置机制,确保“花钱问效”。

4.加强监督检查

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积极落实审计整改决定,不断改进财政工作。加强预算监督、财经纪律监督和会计监督,持续开展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民生领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推进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应用,实现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全程跟踪、在线监管,切实解决资金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推进各项财政工作,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长汀”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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