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9日在长汀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长汀县财政局局长 任汉书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长汀县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提出2016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发展环境,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我县财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发挥好财政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财政职能进一步转变,财税改革扎实推进,预算执行总体良好。
(一)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过去的一年,我县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着力保障民生,深化财税改革,加强预算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财政改革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继续深化,支付范围不断扩大,直接支付比率由去年的52.4%提高到58.3%。预决算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做到最细化公开。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顺利开展。预算项目绩效监控、部门自评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稳步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资金节约率为6.3%。
财政预算管理更加规范。全面启动全口径预算编制,首次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同时提交县人代会审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出台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办法,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初步建成。新一轮县对乡镇财政体制开始实施,18个乡镇财政所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
预算约束不断强化。认真执行县人大批准的预算,维护预算的权威性。按照法定期限及时批复部门预算。加快财政预算执行进度。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核实单位结转结余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财政专户,加强部门单位账户管理。
财源建设进一步加强。重点支持了三大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园区载体功能不断增强。兑现各项扶持企业发展优惠政策,政策环境不断优化。用好企业应急保障基金,帮助35家企业应急还贷55笔共计8.8亿元,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出资2000万元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引导金融资本服务实体经济。投入电子商务建设资金328万元,扶持互联网产业发展。
上级财政支持力度持续加大。紧密结合长汀实际,加强政策对接, 2015年上级财政下达我县转移支付资金补助20.19亿元,同比增长26%,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95亿元,极大的缓解了我县的支出压力,降低了债务利息负担。
(二)2015年预算收支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公共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8606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7%,比上年减收18856万元,下降18%。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计完成6206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9%,比上年减收10846万元,下降15%。
预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2692万元(地方公共财政收入62060万元,上年结转38887万元,上级转移支付201913万元,上级转贷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1920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274万元,调入资金53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1646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00353万元,上解支出1293万元),专款结转下年支出3104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对抵当年平衡。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国内增值税16860万元。营业税11255万元。企业所得税14050万元。个人所得税6007万元。契税5611万元。烟叶税4739万元。非税收入17540万元。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66956万元。围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目标,推动教育优先发展。实施“全面改薄”工程。推进罗坊小学、罗坊幼儿园、策武陈坊小学、黄屋小学建设。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两补”政策。继续完善扶困助学体系。支持以就业为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建设。支持特殊教育健康发展。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090万元。加强文化保护,重点支持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和重点文物的保护开发工作。支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加强民族民间艺术、民俗文化等保护利用和宣传普及。加快文化体育设施建设,重点支持汀州大剧院、红军体育场建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17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0元。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五老”人员、无力参保人员生活得到保障。残疾人生活、康复、就业和扶贫工作得到有效推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为全县80-99周岁老人发放高龄补贴。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404万元。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40元。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对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所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予以补偿。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等政策继续实施。
农林水事务支出70503万元。全力支持“5.19”、“7.22”抗洪抢险救灾、灾后重建工作。推进生猪养殖场关闭拆除和升级改造。持续加大水土流失治理资金投入力度,水土流失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开展小水电退出试点工作,加强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实施环境连片整治、中小河流治理、汀江流域水环境补偿项目。落实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工作,支持精准扶贫。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37382万元,其中:县本级基金收入13642万元。预计政府性基金支出33668万元,其中:县本级基金支出14480万元。收支对抵当年结余3714万元,其中:县本级结余889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收支对抵当年平衡。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4085万元,其中:保费收入591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7062万元,利息收入621万元,转移收入489万元;当年支出29438万元;当年收支对抵结余464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2572万元,主要是社保基金收支要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实行以丰补歉、动态平衡。
以上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在决算编制中还会有所调整,待省市财政决算审核批复后,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县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和支持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持续增收困难;财政支出刚性增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预算支出执行进度仍然偏慢,财政管理和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这些困难和问题将在今后发展和工作中逐步改进解决,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6年预算草案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我们要把力量凝聚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支持供给侧改革,促进产业升级和生态建设,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大力培植财源,优化支出结构,持续改善民生,为长汀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2016年财政工作重点
1. 促进经济平稳增长
一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稀土精深加工、特色农业、电商物流、文化旅游等特色产业,坚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与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并举,提高我县产业结构层次和发展水平。二是保障项目建设。积极筹措资金完善三大园区基础设施,加快推进荣丰水库、全民健身场馆、南屏山环山木栈道、汀江源客家生态旅游文化区等项目建设。三是助力招商引资。鼓励乡镇发展“飞地工业”,大力实施“回归工程”,加快军民融合项目对接。四是服务企业发展。贯彻落实稳定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促进企业稳定发展的财政政策,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打造自主品牌,增强企业竞争力。加强企业融资服务,切实运作好企业应急保障基金、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切实缓解企业资金困难。
2.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按照“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的原则,将新增财力更多用于民生建设,积极落实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深入对接,积极争取上级扶贫政策、项目、资金,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提升办学条件,确保“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通过评估验收。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支持城乡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逐步提高。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投入,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3.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服务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向上争取水土流失治理补助、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推进汀江生态经济走廊、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建设。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坚持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引导企业清洁生产、绿色发展。
4. 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大力支持“四大历史街区”、“一江两岸”工程建设,推进老城区保护性开发。加快河田“小城市”培育和新桥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支持公共停车场、农村运输场站、城市公共绿地和休闲步行廊道建设,完善城乡基础设施。
(二)2016年预算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以及县委确定的目标任务,遵循收入预算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支出预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编制2016年预算。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将省、市财政提前下达我县转移支付编入县级预算。 2016年全县预算安排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
公共财政总收入预算91200万元,比上年增收5140万元,增长6%。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65700万元,比上年增收3640万元,增长6%。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8248万元。具体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0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415万元,教育支出5574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38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1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7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60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19万元,农林水支出1750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2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71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14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1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6万元,预备费1500万元,债务还本付息支出2633万元,其他支出9194万元,转移性支出(乡镇体制支出)10302万元。
全年财政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8248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65700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252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918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0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8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8248万元,其中:县级支出139065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5918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对抵当年平衡。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300万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895万元。县本级基金预算收支对抵当年结余405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对抵,当年平衡。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7906万元,预算支出53636万元,当年结余4270万元,滚存结余31874万元。
(三)扎实抓好2016年预算执行
面对当前复杂的经济财政形势,我们既要正视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增强忧患意识,同时也要看到我县发展具备的有利条件和机遇,坚定信心,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举措,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发展。1. 强化财政收入管征。一是密切关注经济形势,把握稀土、纺织、房地产等重点税源行业的发展变化。二是围绕年初收入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收入征管计划,逐月逐旬进行分解和落实。三是强化收入征管,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四是促进房地产业税收增长。2. 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加强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的均衡性和时效性。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集中有限财力,切实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项目资金需要。注重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扩大预算绩效管理的层级和范围,强化对重点民生支出和重大专项支出的绩效评价。3. 推进财政各项改革。密切关注中央财税体制改革方向,强化政策研判,抓紧前期准备。继续做好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对接工作。实行债务风险预警,防范债务风险。继续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改革。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强财政队伍建设,强化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财政干部服务经济发展、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努力实现资产管理工作从起步、创建阶段向深化、优化阶段的转变。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要在县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本次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推动长汀新一轮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1.长汀县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表
2.长汀县2015年基金收支情况表
3.长汀县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4.长汀县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5.长汀县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表
6.长汀县2016年基金收支预算表
7. 长汀县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
8. 长汀县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表
附件:报告附表


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