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汀县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3年12月29日在长汀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长汀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长汀县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提出2014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我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帮助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两次重要批示精神,围绕县第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积极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认真做好生财、聚财、用财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进各项财政改革,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2013年预算收支预计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预计全县财政收入完成10820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收6682万元,增长6.4%。其中:地方级收入完成70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13.6%,比上年增收14480万元,增长25.9%。
预计全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1580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8.3%,比上年增支17741万元,增长18.1%。
预计全年公共财政预算财力收入116083万元(地方级收入703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财力3742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354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15803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对抵结余280万元(附表一)。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预计全年基金预算收入5754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57205万元。当年结余335万元(附表二)。
以上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在年度结束和年终决算中还会有调整变化,待省市财政决算审核批复后,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3年预算执行及财政工作的主要特点
1、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综合财力不断增强。
2013年,宏观经济形势复杂严峻,我县财税部门积极应对困难和挑战,全力保增长,促增收。一方面密切关注经济发展态势,认真落实好省、市稳定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兑现工贸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即征即奖”资金3850万元,促进了工贸企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坚持依法征管,加强重点项目监控和非税收入管理,做到应收尽收,预计地方级收入比年初预算超收8432万元。在抓好本级收入的同时,还积极争取中央、省市支持,全县各级各部门通过共同努力,相互配合,密切研判上级政策走向,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013年上级财政下达我县转移支付资金补助17.8亿元(含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比上年增加2.3亿元,增长14.8%。
2、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支持生态文明建设。
围绕国家生态县建设目标,按照“百姓富、生态美”和“荒山-绿洲-生态家园”的工作要求,大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全年共投入生态文明建设资金22850万元,主要支持了汀江生态经济走廊、长汀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河田至三洲生态景观示范公路、汀江流域水环境补偿、中小河流治理、林业金融服务中心以及南坑、露湖等44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试点村等项目建设。
3、大力支持社会事业发展,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落实惠民惠农政策。全年落实强农惠农资金14735万元。其中:发放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3740万元,粮食订单直补资金833万元,农作物良种补贴682万元;兑付农机具购置补贴696万元,汽车摩托车、家电下乡补贴资金473万元;拨付“三农综合保险”等农业政策性保险县级配套452万元,造福工程资金1440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补助5275万元,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144万元,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改善了广大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围绕“教育强县”创建目标,全年教育投入42227万元。其中:投入专项资金3779万元,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两补”政策;筹集资金155万元,对城乡36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运行进行补助,改善了学前教育办学条件;安排资金302万元,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进一步完善了扶困助学体系;筹措资金5460万元,用于中小学信息化建设、校舍维修改造、教学设备更新及城乡教师培训交流;安排资金300万元,扶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不断提高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拨付资金400万元,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及装备设备采购,提升特殊教育办学水平。
——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年拨付补助资金12829万元,提高了财政补助标准,提升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各项配套政策进一步落实,全年共拨付资金590万元,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所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给予补偿。全年拨付资金1200万元,促进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加大社会保障投入。拨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5235万元,受益人口60198人;安排优抚资金3230万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4011万元,让城乡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人群、重点优抚对象和“五老”人员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安排就业资金1509万元,有效促进城乡居民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3292万元,支持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使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
——推动文化旅游业发展。全年文化旅游业投入6093万元。一是加强文化保护,重点支持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文化遗址修复和重点文物的保护开发工作。二是加快文化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汀州客家剧院、“农家书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等文化建设。三是推进旅游产业加快发展,围绕“四位一体”资源优势,大力支持汀江源客家生态文化、新庄客家生态休闲、南坑乡村旅游等生态旅游和乡村旅游加快发展。
4、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着力支持重点建设。
一年来,通过盘活存量资金、构建融资平台对接银行融资贷款等多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全年投入“10大片区”和园区建设资金40095万元,进一步加快了城市建设步伐,促进了城市功能提升,有力地支持了龙岩高新技术开发区长汀产业园区、晋江(长汀)工业园、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使园区载体功能不断增强,为我县“3+2”主导产业聚集升级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5、稳步推进财政改革,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预算管理制度和编制方法不断完善,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金额同比增长40%,直接支付比例由2012年的42%提高到现在的53%;认真开展公务卡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选择了财政局等6家单位进行试点,为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政府采购力度不断加大,2013年采购中心共组织采购393批次,采购预算金额4802万元,中标金额4510万元,节约292万元,节约率6.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继续稳步推进;进一步加强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结余结转资金规模比上年压缩15%;集聚整合全县国有资产,做大做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运作壮大国有资本,努力实现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和保值增值。通过不断推进财政改革,使我县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各位代表,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中还存在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受市场低迷等因素影响,工业经济形势严峻,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后劲不足;二是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资金供需矛盾仍十分突出;三是预算管理和监督力度仍需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4年预算草案
2014年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的关键年。2014年财政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把长汀建设成为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海峡西岸西部名城目标,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发展壮大“3+2”主导产业,不断培植新增财源,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推进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现提请大会审议2014年预算收支草案如下: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
全年财政总收入116800万元,比上年增收8600万元,增长8%。其中:地方级收入75900万元,比上年增收5600万元,增长8%。
2014年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059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支8093万元,增长8.3%。具体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0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802万元,教育支出3576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02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8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64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71万元,农林水支出511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58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438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3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5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12万元,预备费1500万元,国债还本付息支出3144万元,其他支出5815万元,转移性支出(乡镇体制支出)5974万元。
预计全年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公共财政预算财力收入105995万元,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75900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8961万元,动用历年结转财力1134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05995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对抵当年平衡(附表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8336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452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00万元,育林基金收入400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90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80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12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收入136万元,其他收入(价格调节基金收入)400万元。
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11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6380万元,农林水支出1420万元,其他支出(价格调节基金支出)175万元。基金预算收支对抵当年结余225万元(附表四)。
为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我们将立足全局,突出重点,扎扎实实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一)全面深化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密切关注中央税制改革动向,加强和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对财税体制改革政策动向提前做出预判,并及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打好项目牌,认真研究国家相关政策,密切跟踪关注中央预算内资金投向,配合各部门和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争取更多的项目落户长汀。推行部门综合预算编制改革,落实部门作为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主体责任,预算编制和审查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开展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公务卡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政府会计改革,进一步健全会计制度,准确核算机关运行经费,全面反映行政成本。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逐步形成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通过不断推进财政改革,使我县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提高。
(二)服务工业发展,培植壮大支柱财源。
努力筹集资金支持龙岩高新技术开发区长汀产业园区、晋江(长汀)工业园、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区建设,不断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到园区落户。支持招商引资,注重引进大项目、好项目、税源高的项目,积极促进新落地企业尽快投产达标。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加强税法宣传,引导企业依法纳税,不断创新财政支持企业发展的方式,努力营造服务工业企业发展的优良环境。落实好省、市稳定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鼓励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不断提高产品竞争力。及时兑现各项优惠政策,打造诚信政府,优化我县投资发展环境。
(三)夯实“三农”基础,建设生态美丽家园。
切实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加快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大力发展设施农业,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进一步提升传统优势农业。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抓住我县列入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机遇,加大对扶贫开发重点乡、村的扶持力度,推进实施造福工程,支持贫困乡、村民生事业项目建设。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建设生态美丽家园。
(四)拓展融资渠道,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通过贴息、补助、奖励、配套等方式,积极引导银行资金、社会资本加大对经济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快国有资产整合,充分发挥国有公司融资平台的作用,对接金融部门贷款业务,促进解决我县重点项目投融资问题。不断完善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优惠政策,积极引进新的金融机构在长汀开设办事机构,增加对我县的有效信贷。通过坚持融资渠道多元化,融资方式多样化,广开融资渠道,牢牢抓住银行与地方政府合作的契机,争取银行贷款及发行企业债券,促进解决我县投融资问题,确保我县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
(五)厉行勤俭节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尽可能节俭”的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防止铺张浪费,切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增长,集中有限财力支持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2014年财政改革和发展的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清形势、振奋精神、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努力完成本次人代会确定的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把长汀建设成为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海峡西岸西部名城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