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长汀县本级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数为757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80万元,下降27.0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数1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4万元,下降51.85%,主要原因是我县坚持落实中央、省、市厉行节约的文件精神,严格控制出国人员数量,加强出国经费审核监管,切实降低出国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33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97万元,下降36.89%,主要原因是我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接待费报销审批程序,厉行节约,严控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数40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70万元,下降14.7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数8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3万元,增长38.33%,主要原因是长汀县林业局为加强基层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保障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顺利开展,购置林业站业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数32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94万元,下降22.60%,主要原因是长汀县公安局优先安排使用新能源汽车执行公务活动,燃油费等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