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长汀县本级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数为87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97万元,下降18.4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数4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0万元,增长80.00%,主要原因是根据我县产业工作安排,县工信局、商务局及县稀土产业服务中心等单位赴境外开展经贸洽谈事宜增多。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43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22万元,下降33.89%,主要原因是我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接待费报销审批程序,厉行节约,严控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数39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万元,增长1.2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数1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10.0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数37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万元,增长1.91%,主要原因是县公安局办案产生的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根据资金文件管理要求从上级专款办案经费中列支,年初预算数无法预估,年中予以调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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