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汀县“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03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628万元减少589万元,下降36.1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51万元减少50万元,下降98.04%,主要原因是我县坚持落实中央、省、市厉行节约的文件精神,严格控制出国人员数量,加强出国经费审核监管,切实降低出国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17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06辆),比年初预算数835万元减少218万元,下降26.11%,主要原因是长汀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落实到位,加强公务用车审批,认真落实公车运行费用定额标准,严格控制运行经费支出,有效控制运行费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9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02万元减少106万元,下降35.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533万元减少112万元,下降21.01%。
(三)公务接待费42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5683批次,46539人次),比年初预算数742万元减少321万元,下降43.26%,主要原因是我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接待费报销审批程序,厉行节约,严控接待费支出。


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