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汀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长汀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525万元,同比增收3528万元,增长3.60%。各主要收入项目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增值税27087万元。
(2)企业所得税13995万元。
(3)个人所得税2331万元。
(4)城市维护建设税3083万元。
(5)其他各项税收27827万元。
(6)非税收入27202万元。
2、上级补助收256275万元。其中: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685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218万元,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1836万元,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34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69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21048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42315万元。
3、债务(转贷)收入55913万元。
4、上年结余28053万元。
5、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0万元。
6、调入资金4058万元。
(二)长汀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8354万元,增支6945万元,增长1.77%。
2、体制上解支出1022万元。
3、专项上解支出8623万元。
4、债务还本支32242万元。
5、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2277万元。
(三)长汀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长汀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545824万元,支出合计49251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3306万元。
二、长汀县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一)长汀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
1、长汀县政府性基金收入23691万元,同比减收245871万元,下降91.21%。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0048 万元,减收245392万元,下降92.45%。
2、上级补助收入3008万元。
3、上年结余80688万元。
4、债务转贷收入117300万元。
(二)长汀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
1、长汀县政府性基金支出183490 万元,同比增支26549万元,增长16.92%。
2、债务还本支7500万元。
(三)长汀县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长汀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22468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19099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3697万元,结余基金按规定用途全部结转下年使用。其中: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155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30568万元,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8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资金1934万元,污水处理费56万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50万元,彩票公益金854万元。
三、长汀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长汀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138万元,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133万元,收支总量相抵,年终结余5万元。
四、长汀县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长汀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355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5063万元。上年结余36978万元,当年收支结余8488万元,年终滚存结余454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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