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长汀县财政决算(草案)和2020年
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0年9月3日在长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长汀县财政局局长 任汉书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审查。
2019年,我县财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帮助下,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保障了我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在此基础上,财政各项改革取得新进展,县级决算总体情况较好。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2019年长汀县财政决算(草案)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结果为510547万元,包括: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6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229020万元。
(3)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6392万元。
(4)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8059万元。
(5)调入资金75704万元。
(6)上年结转5772万元。
2.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结果为50120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1248万元(含上级专款、上年结转和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支出)。
(2)上解上级支出9827万元。
(3)债务还本支出15199万元。
(4)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4831万元。
(5)调出资金96万元。
3.平衡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05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120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转9346万元,全部按规定用途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二)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结果为207409万元,包括:
(1)政府性基金收入131297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5553万元。
(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61800万元。
(4)上年结转8663万元。
(5)调入资金96万元。
2.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
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结果为195625万元,包括:
(1)政府性基金支出120125万元。
(2)调出资金75500万元。
3.平衡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20740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9562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转11784万元,全部按规定用途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三)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结果为665万元,其中:国投公司上交601万元,水投公司上交58万元,城投公司上交6万元。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结果为665万元。包括: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65万元。
(2)调出资金200万元。
上述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结果为71403万元,包括:
(1)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542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644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980万元。
(2)上年结转25976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结果为42758万元(含上年结转),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872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4030万元。
3.平衡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140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2758万元,年终结余28645万元,全部按规定用途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项目预算数、决算数,详见2019年长汀县财政决算(草案)附表。草案在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之前,已经县审计部门审计,并根据审计意见作了相应修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1. 经批准举借债务情况
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2019年我县政府债务限额484178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县级政府债务余额为465739万元,控制在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
2. 超收收入安排情况
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5600万元,与年初预算93310万元相比,超收2290万元。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超收部分已全部用于转增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19年底,全县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94831万元。
2018年底全县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58059万元已在2019年全部动用。
4. 结余结转资金情况
2019年底,我县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下年支出21130万元。
5.2019年县级预算调整情况
县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2019年县级支出预算185817万元(不含上级提前下达),上解支出7973万元。执行中,因2019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安排和政策性增支等原因,报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通过债务(转贷)收入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方式,调整县级支出预算为244121万元,调整后上解支出预算为9330万元。
6.上级补助本级、本级补助下级情况
(1)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2019年上级补助我县234573万元(含基金)。包括:①税收返还3471万元,全部纳入县级年初预算统筹安排;②一般性转移支付175004万元,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纳入年初预算统筹使用,有特定用途的补助资金按照指定用途专款专用;③专项转移支付补助56098万元,全部实行按具体项目和用途专款专用。
(2)对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2019年县级对18个乡镇转移支付补助15308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其中:体制补助1862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3172万元,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4237万元,结算补助299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补助5738万元。
7.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情况
2019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教育系统收费)7054万元,上年结余175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6465万元(全部为教育支出)。收支相抵,结转结余2339万元。
8. 部门决算情况
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收入54.87亿元,同比增加1.43亿元,增长2.67%。部门决算汇总支出59.03亿元,同比增加10.91亿元,增长22.67%,其中:基本支出25.43亿元,项目支出33.58亿元。2018年度县级部门决算批复率为100%,目前正在组织开展2019年度县级部门决算账表一致性核查,并为2019年度县级部门决算批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由于减税降费和新冠感染疫情影响,我县税收收入减收严重。1-6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63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8%,同比减收14010万元,下降18.1%,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2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1%,同比减收5357万元,下降11.3%。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6775万元(含上级专款、上年结转和地方政府债券等支出),同比增支20726万元,增长11.8%。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1-6月份,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9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6%,同比增收32210万元,增长120.1%。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83751万元(含上级专款、上年结转和地方政府债券等支出),同比增支4415万元,增长5.6%。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1-6月份,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1%,同比减收8万元,下降2.35%。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1%,同比减支6万元,下降2.52%。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1-6月份,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8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4%,同比增收9480万元,增长32.5%。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1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5%,同比增支1607万元,增长8.2%。
(二)上半年财政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感染疫情,县财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坚定信心、精准施策,做好“六稳”“六保”相关工作,统筹推进我县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2020年上半年,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及时落地落实疫情防控资金。一是开通“绿色通道”确保资金第一时间落地。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县财政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及时开通疫情防控资金拨款和用款绿色通道,采取“先预拨、后清算”方式,及时足额拨付疫情防控资金。二是积极筹集疫情防控保障资金。上半年,我县筹集并拨付疫情防控保障资金3370万元,其中:拨付疫情防控专项资金2045万元,拨付疫情防控重点部门应急资金1325万元,确保各项防疫工作顺利开展。
——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一是有效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上半年,我县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同时执行疫情期间阶段性税费减免政策,1-6月共为企业减免税费9563万元,有效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切实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二是扶企惠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力支持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为9家企业申报国家、省级、市级贷款贴息资金209万元。兑现惠企资金12384万元。落实中小企业租金减免政策,为448户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452万元。三是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突显。1-6月共为5户企业“过桥”还贷3648万元,为13户企业贷款提供担保2630万元,为44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贷款2510万元,为1户企业解决购置机器设备融资150万元,有效缓解困难企业资金周转难、融资难的问题。四是发挥国有企业投资建设主体功能。截至6月份,我县国有企业已开工或计划开工项目35个,总投资119.88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20个,总投资114.45亿元。五是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上半年,我县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84950万元,同比增加21034万元;取得省财政厅转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8904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48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5600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8240万元。
——足额保障各项民生支出。1-6月,我县“六稳”“六保”等民生相关支出完成161961万元。一是支持保居民就业。落实稳岗就业政策,支持做好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落实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服务,落实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等失业人员帮扶措施。二是提高教育保障水平。支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支持提高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水平,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推进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标准化建设,解决随迁子女上学问题,落实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教育关爱工作。三是推进健康长汀建设。支持提高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经费全部用于城乡社区,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支持建设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四是提高养老保障水平。支持按100%的比例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含未脱贫和已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代缴最低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支持实施养老保险帮扶政策。 五是做好民生兜底工作。支持提高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均补助标准,支持提高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标准,落实社会救助与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运机制,阶段性扩大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范围,阶段性提高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1倍。六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支持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支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支持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机制,支持解决农村交通出行问题,支持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支持实施旧村复垦项目,支持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支持农村环境治理。七是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支持长汀一中新校区建设、公办幼儿园建设、汀州医院主体功能搬迁、汀州医院传染病院建设、第一污水处理厂搬迁、城南片区(羊耳坑)供水工程、汀江源龙门4A景区创建、工业新区排污管网工程、卧龙-南屏山风景名胜区建设、东城墙复建、医疗器械产业园建设、晋江工业园道路建设等。
——坚持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一是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继续加大财政扶贫投入,扶贫政策和资金持续向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上半年落实扶贫投入14504万元,支持确保教育有保障,支持确保基本医疗有保障,支持落实兜底保障,支持开展产业扶贫,支持引导就业务工。二是大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污染防治攻坚作为财政重点支持的领域,着力抓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汀江上下游横向补偿、重点流域生态补偿(闽江)等重点项目。三是切实做好防范化解风险工作。严格实行限额管理,将政府债务收支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做到债务风险防范可控。不断加强债务管控力度,通过全口径债务监测平台全方位监控我县隐性债务变动情况,确保隐性债务规模只减不增,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扎实做好财政改革和预算管理工作。一是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持国家标准的“三保”支出在“三保”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落实“三保”支出事前审核、事中监控,确保“三保”预算足额安排、足额执行。1-6月,我县“三保支出”119787万元。二是管好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积极发挥地方政府债券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聚焦重点领域,全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推动扩大有效投资。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定期跟踪新增债券使用情况,落实对债券资金的全流程监控,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对2019年试点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任务的25家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推动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扩大到所有县直部门。对新出台重大政策、支出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价。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重点评价工作,涉及财政资金18309万元。建立预算绩效管理结果档案库。四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管。推进集中支付电子化工作,实现集中支付用款计划无纸化申报,国库统发工资网络版正式上线运行。1-6月,全县集中支付金额20.81亿元,直接支付比例81.8%(直接支付比例稳定在80%左右)。五是做好财政投资评审工作。1-6月,共完成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结算审核项目107个,送审造价6.87亿元,审定造价6.25亿元,核减金额0.62亿元(平均核减率9.03%)。六是做好政府采购工作。1-6月,全县共组织47期政府采购,采购预算金额5128万元,实际采购金额4657万元,节约471万元,节约率9.2%。七是落实扶贫资金在线监控。1-6月,对43笔扶贫(惠民)资金16407万元进行动态全流程监管。在福建扶贫(惠民)资金网,对到人到户的31571万元扶贫(惠民)资金进行公示公告,截至2020年7月1日已累计提供查询服务303638次。
另外,县财政还按时完成了2020年全县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完成了2019年全县财政决算和部门决算编报工作;开展了全县结转结余资金梳理摸排工作;开展了2019年度本级及试点乡镇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开展了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开展了2020年扶贫领域、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水土流失精准治理深层治理“1+X”专项督查。
总的来看,上半年我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同时,预算执行中也出现新的情况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形势严峻,二是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三是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加大。
三、2020年下半年财政主要工作措施
下半年,我们将坚持精打细算过紧日子,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抓好预算收支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1.积极挖潜增收。加强财税协调,挖掘建筑业、服务业潜在税源,做到应收尽收。同时,继续清缴非税收入,全面摸排县属国有资产,分类有序加快闲置国有资产处置。
2.切实用好中央直达资金。认真对接中央直达资金政策,确保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到最困难的地方、最急需的领域,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严守财政收支平衡底线。严格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的原则,在财政可承受能力范围内,科学合理有序安排支出。加大压减一般性支出力度,保障重点支出需要,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确保财政可持续。
4.加大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在建项目实施进度,对已完工项目进行结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存量资金做到应收尽收,把每一笔钱都用在刀刃上、紧要处。
5.深入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继续完善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共性绩效指标框架和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体系,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继续扩大指标体系应用范围,加强第三方培育和管理,协调推进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工作。
6.持续深入整改审计查出问题。认真做好县人大审查意见中关于预算工作的意见建议,坚持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从源头入手通过深化改革健全制度,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和财政支出管理与监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县财政总体运行平稳,下阶段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认真听取和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动作为,真抓实干,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长汀高质量发展而努力奋斗!
以上报告,请审议。


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