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长汀县财政决算收支情况
一、长汀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长汀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821万元,同比增收17662万元,增长24.48%。各主要收入项目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增值税26639万元。
(2)营业税64万元。
(3)企业所得税9345万元。
(4)个人所得税3243万元。
(5)城市维护建设税2792万元。
(6)其他各项税收32647万元。
(7)非税收入15091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217911万元。其中:所得税基数返还685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218万元,增值税税收返还1836万元,消费税税收返还34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69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2103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93406万元。
3.债务(转贷)收入32207万元。
4.上年结余22747万元。
5.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897万元。
6.调入资金44243万元。
(二)长汀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6826万元,同比减支24695万元,下降6.65%。
2.体制上解支出1015万元。
3.专项上解支出7714万元。
4.债务还本支出9440万元。
5.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8059万元。
(三)长汀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长汀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428826万元,支出合计42305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772万元。
二、长汀县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一)长汀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
1.长汀县政府性基金收入69686万元,同比增收13688万元,增长24.44%。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67435万元,增收14929万元,增长28.43%。
2.上级补助收入3696万元。
3.上年结余15576万元。
4.债务转贷收入65600万元。
(二)长汀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
1.长汀县政府性基金支出101794万元,同比增支61931万元,增长155.3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94000万元,增支63169万元,增长204.89%。
2.上解上级支出66万元。
3.调出资金44035万元。
(三)长汀县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长汀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15455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14589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8663万元,结余基金按规定用途全部结转下年使用。其中: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12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7877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66万元(本年无农发金收入,导致上解后负结余,待下年度予以安排),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5万元,彩票公益金805万元。
三、长汀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长汀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15万元,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支出415万元,收支总量相抵,年终结余为零。
四、长汀县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长汀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969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5777万元。上年结余24202万元,当年收支结余3914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81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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