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LY05116-3800-2021-00004 | 主题分类 | 综合信息 |
发布机构 | 长汀县住建局 | 文 号 | 无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1-04-22 | ||
标 题: | 关于对宏鑫智慧物流园不就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批前公示 | ||
内容概述: | 关于对宏鑫智慧物流园不就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批前公示 |
福建省宏鑫纺织有限公司现向我局申请办理宏鑫智慧物流园项目不就地修建防空地下室事项,根据《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经组织专家论证,我局拟采取听证会形式征求各方面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项目业主:福建省宏鑫纺织有限公司
二、 建设地点:福建省长汀县腾飞经济开发区腾飞三路25号
三、 公示内容:1.该项目场地内揭露的地层主要有:①素填土、②粉质黏土、②2粉质黏土、③淤泥质土、④粉砂、⑤卵石、⑥含角砾粉质黏土及⑦中风化灰岩。2.场地位于冲洪积地貌单元之上,虽然地势较平缓,地形开阔,但场地按设计标高整平后,出露地层均为第四系覆盖层,其强度低(特别是③淤泥质土④粉砂存在流土流砂现象),支护难度大,易对周边环境(市政道路及管线、现有建筑等)稳定性造成不良影响,场地不宜大面积土方开挖。3.场地属于覆盖型岩溶发育区,⑦中风化灰岩溶洞发育,场地存在岩溶塌陷地质灾害的可能性。4.因为地质条件复杂和周边环境复杂,结构设计难度较大。综上所述,不宜就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
本公示期限为7日(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9日),若对以上批前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4月29日前向我局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597-6831896
办公地点:长汀县横岗岭20号
长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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