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116-0400-2026-00001
- 备注/文号:汀建城〔2026〕1号
- 发布机构:长汀住建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06
汀建城〔2026〕1号
长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要求燃气企业做好餐饮场所及
居民用户安检工作的通知
各燃气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各燃气企业常态化开展燃气餐饮场所及居民用户燃气安全检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排查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环节突出问题
(一)是否在地下室或者半地下室、高层建筑(民用建筑十层、公共建筑24米以上)或住宅内起居室、卧室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二)在同一房间内是否有同时使用含液化石油气在内的两种以上燃料;
(三)50kg气瓶3个及3个以上、15kg气瓶7个或7个以上的,有无设立独立瓶组间;设立瓶组间的,通风条件是否良好,电气是否符合防爆要求,有无安装浓度报警器和紧急切断阀;
(四)气瓶与灶具之间间距有无大于0.5米;
(五)餐饮场所是否使用50公斤液化石油气“气液双相”气瓶;
(六)餐饮场所是否将50公斤液化石油气气瓶放置在公共用餐区域、厨房等室内;
(七)火锅店用餐区域是否存在液化石油钢瓶作为火锅热源。
二、深入排查整治管道燃气使用环节突出问题
(一)自然通风良好,通风不良场所设置机械通风装置,通风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二)在同一房间内是否有同时使用含管道燃气在内的两种以上燃料;
(三)火锅店用餐区域是否用管道燃气作为火锅热源;
(四)燃气管道及附件未被擅自改动,燃气管道末端采用盲板或封头封堵,管道无泄漏现象;
(五)钢质管道外表无明显锈蚀现象;
(六)管道未暗设,设备构件上明设的燃气管道用支架、管卡或吊卡固定牢靠,无松动、摇晃等现象;
(七)管道是否被用于承重、作为支撑以及悬挂重物等其他用途。
三、深入排查整治“灶管阀”等燃气具突出问题
(一)燃气灶具是否为CCC认证产品,熄火保护功能是 否有效,使用年限是否超过判废年限(燃气灶具判废年限为 8年, 或者生产企业明示不超过8年的);
(二) 减压阀是否为非可调式,是否损坏;
(三) 连接燃气灶具的软管是否为燃气专用软管,使用年限不短于燃气灶的判废年限;
(四)是否使用燃气安全软管(含不锈钢波纹软管、橡胶复合软管、金属包覆软管、高压耐油胶管等);
(五)连接软管是否在0.5米至2米之间,是否穿越墙壁和门(窗)或者三通,是否老化龟裂;
(六)是否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
请各燃气企业做好餐饮场所和居民用户安检工作,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务必向用户当面指出,要求立即整改或更新、更换相关燃气灶具等,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同步录入福建省房屋建筑一网统管平台,并做到闭环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燃气企业要坚决按规定停止供应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长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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