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116-0400-2025-00003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住建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15
由华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长汀县“十五五”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规划予以批前公告,征求公众意见。规划成果以县人民政府最终批复为准。
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1月17日,公告期30天。公告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长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讯地址:福建省长汀县横岗岭20号,邮编:366300,联系电话:0597-6878110,电子邮箱:913480518@qq.com)。
附件:《长汀县“十五五”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
长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5日
《长汀县“十五五”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
一、规划目的
为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民生导向、项目导向,力争在“十五五”期间建成与现代化人民城市要求相适应、与建设“闽西活力副中心”相匹配的城乡基础设施体系,为全国同类县域提供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实践样板,特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
以长汀县中心城区为重点,全域统筹推进。中心城区包括汀州古城、北部新区和南部新区,规划面积100.55平方公里;长汀县域行政辖区包含13个镇,5个乡,308个村(居)委会,总面积3104.16平方公里。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纪要》(2025年7月14日-15日,北京)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建科〔2021]63号)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切实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坚决制止破坏行为的通知》(建办科电〔2020]34号)
6.《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通知》(建科[2023〕30号)
7.《关于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4]24号)
8.《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
9.《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
10.《福建省城市更新工作实施意见》
11.《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20-2030年)》
12.《龙岩市“十五五”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13.《龙岩市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龙岩市城市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城建提升[2023]4号)
14.《长汀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15.《长汀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
16.《长汀县“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规划》
17.《长汀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2021-2035年)》
18.《长汀县燃气专项规划(2013-2030)》
19.《长汀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0-2035)》
20.《长汀县城市道路交通规划(2020-2035)》
21.《长汀县城公共停车场规划(2021-2035)》
四、规划任务
本次专项规划系统总结长汀县“十四五”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成效和发展短板,系统分析上位规划要求及“十五五”时期面临的风险、挑战,重点谋划城乡基础设施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措施。
其中,本次专项规划重点任务是贯彻落实《202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纪要》会议精神,紧扣省级城乡融合试点县建设要求,立足长汀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实际,提出的7项工作,包括着力激发城乡创新活力、着力提升城乡宜居水平、着力推进美丽城乡建设、着力促进韧性城乡建设、着力推动文明城乡发展、着力支持智慧城乡建设及着力引领建筑业转型升级。
五、规划内容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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