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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Y05297-0700-2026-00060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9-20
长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时间:2026-09-20 15:58
 

长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序号

编 号

姓 名

地址

违规情况

处罚情况

处罚依据

处罚时间

1

龙汀城罚罚决〔2026〕LY73号

邱**

福建省长汀县策武镇李城村大行山高排山*号

  经查明,邱**在未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狩猎证》的情况下,于2026年8月2日擅自安装猎夹在长汀县策武镇李城村太行山地段,于2026年8月5日猎捕到一只黄麂,现场已死亡。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非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应予行政处罚。

1.没收国非法猎捕工具1套(已被长汀县公安局没收);

2.没收黄麂死体1只(已被长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焚烧处理);

3.处猎获物价值2倍的罚款(3000元/只×1只×2倍=6000元),计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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