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汀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汀县城市
管理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中心(处)、执法大队:
现将《长汀县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于7月12日前将本部门工作方案报送安监办。
长汀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7月9日
长汀县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专项
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省、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有关部署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长汀县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实现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和全县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建立城市管理领域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机制,大力推动城市管理领域科技创新,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扎实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遏制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是组织开展“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集中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活动。
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纳入党组中心组、干部培训等学习内容。
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在局微信公众号开设专题专栏,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
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结合机构改革,修订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清单,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坚持创新方式加强监管,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传统手段,全面排查整治城市管理领域安全隐患,突出市政设施、公园绿地、固废处理、户外广告、房屋安全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
(二)突出城市管理领域安全整治
1.推动城市安全可持续发展。加强对本县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纳入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体系,提升城市各类设施安全基数,努力减少中心城区内涝点问题,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加快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加快完成县级平台建设或提升,实现国家、省级、市级平台互联互通。依托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整合或共享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数据资源,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加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按《长汀县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开展全县中心城区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清理;全面排查整治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及涉疫医疗、观察、检测场所违法建设情况。依法严肃查处违法新建、擅自加层、擅自改扩建、擅自开挖地下空间、擅自变动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扩大承重墙上原有门窗尺寸等属于城市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行为。
3.加强执法安全监管。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住建部《城市管理执法办法》,进一步规范市容秩序执法活动,严禁故意损毁,非法查封、扣押、处置相对人物品和乱罚款,突出服务为先,坚持“7210工作法”,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确保零事故。二是强化市容秩序日常巡查工作,持续加强占道经营、占道堆放、共享单车乱停放等市容乱象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三是加强对违建治理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在拆除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匾、违法建筑和查处违法渣土车辆以及静态车辆治理过程中要组织严谨、行动有序,做好风险评估,明确专门的现场安全员,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安全管理。一是持续深入开展城市公园绿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游览步道、车道、河道、栈道、护栏、灯杆、亭廊、座椅等基础设施,桥、车辆等游览服务设施以及各种游乐设施、消防、救护、防护设施的安全排査、整改落实。二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山体危石、临水亲水地带、滑坡地带及防火措施的排查整改落实;加强中心城区行道树、绿化带、古树名木安全的巡查和管养。三是园林绿化使用肥料和农药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落实采购、运输、存储、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
5.加强城市道路桥梁安全管理。一是开展城市道路塌陷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梳理排查城市道路塌陷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治理。强化城市道路塌陷源头因素的安全管理,加强沉降变形监测监控,加大巡查检查及管理力度。完善城市道路塌陷的巡查防控常态化机制。二是认真落实城市桥梁管理的各项制度,组织城市桥梁、人行天桥、隧道等管理和结构安全巡查;重点关注使用年限长、荷载标准低、交通流量大、存在安全隐患的城市桥梁。三是做好城市路灯照明设施、夜景设施安全巡查,重点检查高空危险作业、防范漏电触电等安全生产监管情况。
6.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一是落实国家相关部门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按职责分工,摸清下穿通道、人行地道、雨水管网等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底数,组织实施一轮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全面摸底调查或补测修测,全面摸清地下管线、地下空间等基础设施情况,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边普查边整改隐患,完成地下管线数据建档。二是推进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化管理,按职责分工逐步完善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及城市雨水排水管线及地下综合管廊相关数据,动态实时更新,积极并入一个系统统一管理。三是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安全运行监管,重点整治地下工程施工影响雨水排水管网漏水的风险。
7.加强环卫设施安全管理。一是做好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等场所的安全防范,加强对垃圾堆体、山体边坡、渗滤液收集等安全风险点的防控,确保各类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二是加强对公厕、化粪池、垃圾箱、环卫专用车辆等的日常动态监管。三是督促服务外包企业加强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环卫作业安全培训、安全防护,严防交通事故、人员伤亡事故。
8.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强化执法联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动态监管巡查制度;督促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管理单位规范日常运营,严禁超限消纳、超高堆放,消除堆体安全隐患。落实渣土车安全整治工作任务,加大检查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擅自处置渣土、滴撒漏、乱倾倒等违法行为。
9.加强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管理。落实户外广告、标牌标识设施日常巡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权属单位加强对户外广告设施的结构、构件连接点(焊缝螺栓)和电路设备等重点部位检查维护,确保户外广告设施结构安全牢固;落实极端恶劣天气情况下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户外广告等设施安全。
10.加强物业监管。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各职能部门要求,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11.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一是强化网络安全防范措施,认真学习贯彻《计算机安全及保密工作条例》,养成良好行为习惯,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强化网络安全人人有责、违规必究的责任意识;严格涉密机、政务内网、政务外网、外网机登记管理工作,确保规范使用。二是突出网络舆情动态监控,监控指挥中心安排专人对城市管理方面网络舆情进行甄别,针对热门网站、论坛、微博、公众号等发布最新动态进行跟踪,发现相关网络舆情及时报告处置。三是做好网络舆情监控统计分析,监控指挥中心针对网络舆情监控情况定期进行分析汇总,积极跟进舆情后续发展和处置情况,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12.加强单位内部安全管理。一是做好单位办公区域的安全检查、巡查工作,确保机房、电脑、空调、电灯照明等用电设施和门窗防盗设施以及消防灭火器材的安全,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突出驾驶员安全教育,确保车况良好、安全行车,严格车辆使用审批制度,严禁公车私用、未批先用等事件发生。三是教育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及交通规则,确保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三)配合开展其他领域安全整治
1.做好城镇防涝工作。一是开展排水防涝汛前检查,督促各地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物资储备。二是对城镇低洼易涝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三是对地下室、地下车库、地下商场以及城市地下通道、城市立交桥下、人行地下通道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是出入口防倒灌设施配备情况,确保备好砂袋、抽水泵等防涝材料和设备。
2.做好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强化行业领域消防监管,重点加强市容管理、园林绿化、市政维护、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细化措施落实,确保行业领域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二是深入实施打通“生命通道”工程,做好《龙岩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试行)》的落实,集中清理影响消防车通道的各类障碍物。三是加强群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出租屋的数量、分布等情况开展联合调研,对发现的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及时函告消防部门督促整改。四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3.做好施工作业安全整治。加强市政公用设施日常管养维护作业和园林绿化管养作业、户外广告安装拆除、环卫道路清扫作业等专项整治。督促、检查维护单位(中标企业)和服务企业切实落实责任,严格行业技术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规定,科学组织维护管养施工作业,确保日常维护管养施工作业安全无事故。
4.做好城市渣土运输车监管。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完善退出机制,规范渣土运输市场;推动建立健全渣土监督考核制度,将渣土运输车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情况纳入渣土运输市场准入条件,对于渣土车辆交通违法、事故突出的,依法收回建筑渣土运输许可,严格限制企业参与渣土运输招投标,督促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强化部署(2020年6月至7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各股(室)、中心(处)、执法大队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全面排查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等“四个清单”,逐一整改落实到位、对账销号,实现闭环管理。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持续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行清单、措施动态管理,备案备查,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直至整改销号,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局属各单位要收集好的经验做法,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推广好经验好作法,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研究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长效机制,及时总结推广整治行动的成熟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认真抓好部署落实。
(二)细化工作措施。按照城市管理系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出台实招实策,把专项整治抓出成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安全投入,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运营,绝不能带病生产和运营。
(三)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局安监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依照职责,适时对重点区域开展随机督导。
(四)严肃问效问责。加强对城市管理系统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挂牌督办等有效措施,坚决纠正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等问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
(五)强化舆论引导。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形成强大声势,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附件:长汀县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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