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122-0600-2021-00037
- 备注/文号:汀文体旅安〔2021〕29 号
- 发布机构:长汀文体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16
各乡(镇)人民政府、文物管理(使用)单位:
2021年中秋、国庆假期将至,近期我省莆田、泉州、厦门等地相继爆发疫情,形势严峻,防控压力增大。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期省、市、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疫情防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文博单位疫情防控和开放服务工作,现根据《福建省文物局关于做好博物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文物字〔2021〕246号)《龙岩市文物局关于做好当前我市博物馆、纪念馆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龙文物函〔2021〕3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文博单位疫情防控及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压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文化站、文物管理(使用)单位要肩负起行业监管责任,督促各文博单位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措施落实,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各文博单位要切实肩负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防控责任,全面履行岗位职责,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具体环节。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日常管理信息台账,从严从紧、从细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坚决落实防控措施
各文博单位应严格落实当地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不同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要按照属地疫情指挥部相关规定适时闭馆或开馆。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的要求,控制游客数量和规模,可采取网上预约、总量控制、分时分流、分区域开放、语音讲解、数字导览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督促游客严格开展测温验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适当的社交距离。室内封闭区域应每日采取通风、消毒等措施,加强内部清洁卫生管理,消除病毒传播隐患。
三、切实加强文博单位卫生管理
各文博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及时启动相应应急措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全面开展环境大整治,对场所进行卫生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垃圾清理,对空调通风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处理。
四、进一步加强活动管控
各文博单位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风险等级严控活动。组织聚集性活动等需报当地政府或主管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并报备上级主管部门。坚持非必要的不举办,安全不可控的不举办,适时取消或延期相关活动,严防聚集性风险。对于须举办的活动,要提前制定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对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活动不予批准。
五、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管控
文博单位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在疫情解除前不得前往枫亭镇等中高风险地区。所有人员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保持距离,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测温、扫(亮)码、戴口罩以及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测温、扫(亮)码、戴口罩等措施。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要求落实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六、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
要结合中秋国庆假期值班安排,切实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严守岗位、严格制度、严肃纪律,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遇有来自中高风险区人员或疫情突发事件,要妥善果断处置,并及时将情况按属地原则上报,不得迟报、瞒报、漏报。要提前制定防控措施,做好应急预案,并加强与卫健、疾控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强化政治意识,狠抓安全责任落实,严查严改严控,遏制文物安全事故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认真部署、精心安排、立即行动,全力保障文博单位安全稳定。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文物安全检查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安全漏洞、火灾隐患和管理问题。排查险情易发点,做好应对措施。尤其是对目前正在修缮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工程进行重点排查,切实解决安全隐患。
长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1年9月16日
(联系人:戴水莲 电话:3266150 18959016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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