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122-0600-2019-00016
- 备注/文号:汀文体旅安〔2019〕18号
- 发布机构:县文体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26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文博管理使用单位:
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即将来临,为确保文博单位安全稳定,根据《福建省文物局关于做好国庆期间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闽文物字[2019]361号)精神,现就做好国庆期间文物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意识,狠抓安全责任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期间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认真部署、精心安排、立即行动,全力保障文博单位安全稳定。
二、严查严改严控,遏制文物安全事故
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文物安全检查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安全漏洞、火灾隐患和管理问题。排查险情易发点,做好应对措施。尤其是对目前正在修缮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工程进行重点排查,切实解决安全隐患。
三、统筹协调安排,精心做好服务工作
节日期间,各文物开放单位和博物馆应当统筹安排开放接待服务工作,提前测算游客承载量,制定详细接待方案。要严格出入口安检,合理确定活动区域和线路,有效配置安全设备设施。要结合安全应急预案,增加安保、讲解、服务、救援等力量。对节日期间游客数量激增的文博单位或者人群密集、存在安全危险的区域,应进行每日临界观众数量控制,采取预约或者错峰参观等措施,调控、疏导、分流游客数量,保证良好的参观秩序和游客、文物安全。
四、落实值班制度,做好记录档案。
要严格落实国庆期间的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做好值班工作,保证信息畅通。做好巡查记录,把每一次文物安全检查情况、发现问题与处理结果等记录清楚,健全文物安全记录档案。发现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报告情况。
长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19年9月26日
(联系人:赖永琦 电话:3266150 1360592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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