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205-3000-2026-00004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26
长汀县统计局关于印发
《2026年长汀县统计普法宣传计划》的通知
各股室(中心) :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及统计现代化转型的关键之年,也是“八五”普法收官与“九五”普法谋篇布局的衔接之年。根据《中共长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长汀县机关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汀委治县办〔2026〕2号),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26年长汀县统计普法宣传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长汀县统计局2026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长汀县统计局
2026年3月25日
2026年长汀县统计普法宣传计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及中央、省、市统计法治工作部署,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提升全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筑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结合我县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政治引领
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每年至少开展1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谈心得体会。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统计工作职能,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其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推动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统计调查、数据核算、执法监督全过程。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与统计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引导全体统计干部职工坚定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进一步增强,践行依法统计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强化,能够自觉用科学理论指导统计法治实践。
二、系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及配套制度,提升专业素养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紧扣法治宣传教育与“八五”普法收官、“九五”普法谋划要求,聚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核心任务,坚持分层分类、精准普法、以案释法、普治并举,推动统计法治理念进机关、进乡镇、进企业、进社区,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法治保障。
1. 聚焦核心内容。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乡(镇)统计人员及重点统计调查对象,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福建省统计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基础法律法规,深入研读《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实施方案》《防治统计造假应知应会材料》等重要文件,全面掌握统计调查权限、数据报送义务、违纪违法责任等核心条款。
2. 强化精准普法。针对党政领导干部、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三类重点群体开展靶向宣传,一是强化“关键少数”普法,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将统计法治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课程;通过专题宣讲、典型案例通报等方式,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和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在报表布置、数据核查、执法检查中开展“嵌入式”普法,让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熟练掌握统计法律法规及配套制度核心内容,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处理统计业务,实现普法宣传精准滴灌。三是强化统计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努力营造领导干部依法管统、统计人员依法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报数、社会公众依法监督的统计法治社会氛围,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全面筑牢,为提升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四是把握农业普查时间节点,有节奏、有重点地开展普查宣传。宣传工作要紧密围绕“四农普”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工作进展、依法普查、典型事迹、普查成果等关键方面展开宣传,深入解读普查目的、意义,明确自身各方权利义务。要宣传解读好普查数据成果,客观反映长汀“三农”发展成就,切实增强社会公众认识度和普查对象配合度,凝聚广泛社会共识。
三、深化以案释法教育,筑牢依法统计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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