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205-3000-2026-00003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2-11
长汀县统计局
2025年行政执法年度报告
长汀县人民政府: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政治责任,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有序、质效提升。现将我局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聚焦数据质量核心,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序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案件查处、法治宣传等工作。全年共开展统计执法检查5家次,其中跨部门联合检查5家次;执法全过程留痕、结果全公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信访投诉案件,执法公信力持续提升。执法队伍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程序合法、文书规范,有效维护了统计工作秩序,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压实法治责任,健全执法工作体系
坚持把统计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执法机构牵头、各业务股室协同”的责任机制。修订完善《长汀县统计行政执法案件回访制度》,明确执法权限、流程与标准,将法治建设与统计业务同部署、同推进。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确保每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准确、程序合法。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监管质效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科学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合理确定抽查比例与频次,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执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聚焦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等重点领域“四上”企业、重点项目,科学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环节;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对首次轻微违法、主动整改的单位依法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查处与指导结合。及时在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本地区检查主体资格、涉企行政检查标准清单、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原则上,年度内同一统计机构对同一企业的执法检查不超过1次;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获得的统计违法线索开展涉企执法检查,可以不受上述频次上限限制)和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及检查依据等。
(三)强化案件查办,严守数据质量底线
坚持“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对数据异常、举报投诉、上级交办线索逐一核查、闭环管理。规范案件办理流程,严格立案、调查、审理、决定、公示等程序,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强化结果运用,将执法检查与业务指导、统计培训相结合,督促企业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夯实源头数据质量。
(四)深化普法宣传,营造依法统计氛围
一是节点宣传精准聚焦。充分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集中宣传宪法、统计法律法规、普及统计普查和统计知识、展示统计成果,切实增强统计透明度和公信力,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度。二是常态化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2025年前往党校授课2场次,覆盖学员90余人次,解读统计法律法规。同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福建省统计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年度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内容,推动各级干部系统学习掌握统计法律知识,强化依法统计意识、树立正确政绩观。三是利用统计年报会、业务培训会、企业走访等时机,面向统计人员、调查对象解读统计法律法规,讲解违法责任与风险,普及依法统计知识,提升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推动形成“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良好生态。
(五)运用法治手段强化监督效能
积极组织干部参加执法资格培训,年内新增2名同志通过全国统计执法证考试。抽调业务骨干参与国家、省、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积累办案经验,提高统计执法水平,2025年累计共抽调4人次。探索开展与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的“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双随机”抽查制度,依法处理统计违法行为。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贯通协同,严格把好干部相关工作征求意见关,全年审核178人次。
三、存在问题
(一)执法力量薄弱,专业能力有待提升
我局统计执法未设立专门执法机构且编制紧张、基本为兼职执法人员,一人多岗,无法做到专职执法,导致业务能力有欠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够系统,对新型违法情形、复杂案件查办能力不足,影响执法深度与效率。
(二)协同联动不够,监管合力有待增强
与纪检监察、司法、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惩戒机制不够健全,跨部门协同执法频次不高、深度不足,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有待加强。
(三)基层基础薄弱,源头管控仍需加力
部分企业统计人员变动频繁、业务不熟,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不健全,数据报送质量不稳定;基层统计法治宣传覆盖面和精准度仍有提升空间。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健全责任体系,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完善制度流程,强化法治审核与监督制约,确保执法工作规范高效。
(二)持续深化学习宣传,营造依法治统浓厚氛围
一是持续推动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学习。二是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切实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全面推进统计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
(三)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源头数据质量
加强企业统计业务指导与培训,督促健全统计台账与原始记录,规范数据报送流程。持续开展精准普法,提升企业与基层统计人员法治意识与业务能力,筑牢数据质量第一道防线。
(四)深化协同联动,凝聚统计监督合力
健全跨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检查、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市场监管、发改、工信等部门协作,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贯通协同,形成监管合力。
附件:1.长汀县统计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统计报表(公示
部分)
2.长汀县统计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统计报表(不公示部分)
长汀县统计局
2026年1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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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公示部分 长汀县统计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统计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长汀县统计局 填报时间:2026年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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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实施情况(件) |
行政处罚实施情况(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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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
受理 |
许可 |
不予 许可 |
撤销 许可 |
其中: 听证 |
立案 调查 |
结案 |
予以行政处罚 |
不予行政处罚 |
其中: 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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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件) |
行政 确认 (件) |
行政征收 |
行政 征用 (件) |
行政检查 |
行政裁决(件)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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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强制执行 |
件数 |
总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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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本表所有数据为本部门数据,统计期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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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