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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2024-00001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16
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4-01-16 09:49

  编号:汀商务罚字(2024)第1

  当事人:长汀县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

  电话:13859528***

  地址:长汀县大同镇南里村****

  事由: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回收报废机动车

  主要证据:现场检查笔录、询问记录、现场照片等

  处罚情况:没收擅自回收的8辆报废机动车,罚款人民币五万元

  处罚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九条

  处罚时间:202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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