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
长汀县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1 12:3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以及本单位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长汀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ting.gov.cn)查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汀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汀县江滨路1号防汛大厦8楼,邮编:366300,电话:0597-683162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紧紧围绕水利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切,立足水利工作职能,进一步规范水利部门政务公开工作。

(一)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实行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深化简政放权改革的必然要求,长汀县水利局严格按照省级标准化“五级十五同”梳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面完成完成各级实体大厅办事指南调整更新,确保线上线下标准规范统一;积极推进“五减五提升”改革工作,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92.39%,“一趟不用跑”比例达到100%,通过调取电子证照等形式实现减材料至3.43件,精简流程减环节至2.57,行政许可事项“全流程网办”占比达到100%。通过公开各阶段的事项和各事项的办理时限、分主流程及辅助流程,做到流程清晰、时限明确,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更加便利快捷的服务,进一步提高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全年无投诉和造成不良影响办件,办件效率有效提高,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二)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双随机“两单两库一细则”和实施方案,全面认领“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全年共随机抽查了涉及河道采砂、取用水户、水库、电站、在建工程、招投标代理单位等11家抽查对象,随机形成7个抽查组,对7项随机抽查事项进行全覆盖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及时将监管事项相关信息录入“互联网+监管”平台中,构建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

(三)持续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要求,稳步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工作。全面梳理并对外公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前置审批事项清单、特殊环节事项清单、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推行容缺受理审查、并联审批、告知承诺制和不见面审批机制,全年办理并联审批件3件,打破往年“0”办件难题,有效推动水利项目落地和建设;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含特殊环节)均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执行,杜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和“隐形审批”问题的发生,提高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透明度。2021年在长汀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0条,其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数3条、其他类信息16条。2021年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2.09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6472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

  他

  结

  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二是业务股室政务信息公开的意识不强,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展。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和培训,认真梳理水利行业重大事项、重大项目梳理,推动政务公开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长汀县水利局

  202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