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
长汀县水利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1-20 17:50

  

长汀县水利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要求,现将长汀县水利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联系方式:长汀县水利局办公室,电话0597-6831624,传真0597-6801473

一、概述

2016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及时、正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水利工作特点,把防汛与安全工作信息和水利建设信息发布作为重点,规范公开的程序和时限,及时有效发布此类信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度主动公开信息149条,其中:水资源管理2条,河道采砂方面2条,水利建设与工程管理1条,防汛方面89条,人事信息方面5条,财务信息4,其他46条。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工程建设;依据有关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公开后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信息外,均属于政务公开范围。

 () 信息公开的形式:通过长汀县政务公开栏、长汀县水利局政务公开栏、县政府门户网站、省市水利信息网、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度未接到群众有关公开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机关2016年度及历年累计无收费和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贯彻《条例》工作中,对照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下一步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考核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将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作为考核各科室(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日常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水利局各类文件产生之初就界定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重点保证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三)规范和丰富公开内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妥善处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机构和审核制度,严格审查程序,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在保证国家秘密安全的同时,更广更多更快地公开信息。

  (四)加强载体建设。对水利局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增强服务功能,方便公众获取和检索相关政府信息。

                                                                                                                                长汀县水利局        

2017120

附表:

长汀县水利局信息公开年度统计报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49

258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49

25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8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2

行政诉讼数

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