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
长汀县水利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04 1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要求,现将长汀县水利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联系方式:长汀县水利局办公室,电话0597-6831624,传真0597-6801473。
一、概述
2014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及时、正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水利工作特点,把防汛与安全工作信息和水利建设信息发布作为重点,规范公开的程序和时限,及时有效发布此类信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4年度主动公开信息32条,其中:水资源管理5条,河道采砂方面2条,水利建设与工程管理10条,防汛方面2条,人事信息方面6条,财务信息2条,安全生产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工程建设;依据有关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公开后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信息外,均属于政务公开范围。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通过长汀县政务公开栏、长汀县水利局政务公开栏、县政府门户网站、省市水利信息网、报刊等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度未接到群众有关公开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机关2014年度及历年累计无收费和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与政府以及公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机关干部信息公开意识不是特别强,信息公开制度没有特别细化,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尺度难以把握。水利信息涵盖范围广泛,一般性工作文件等信息保密尺度难界定,导致规避一些本该主动公开的信息而未公开。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改进措施
一是增加编制设立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保证有专职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二是加强培训学习,提高掌握信息公开的准确度。同级保密部门给予必要的指导,协调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明确规定信息不公开的范围以界定公开与保密的界线,使行政机关有切实可行的操作依据。
七、附表:
         
 
 
2015年3月4日
 
 
                                        长汀县水利局信息公开年度统计报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2
 6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5
 3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