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
长汀县审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1-15 10:20

汀审〔2018〕1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本报告所列数据信息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定于2018年1月15日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中公布本单位年度报告。

  一、概述 

  长汀县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内容,坚持依法行政,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发挥了信息公开对审计工作发展的促进和服务作用,更加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我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直接负责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局机关各股(中心)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承担各自职能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立了一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配备了一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机关政务公开栏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全年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75条政府信息,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37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38条。主动公开信息数37条,包括政策规范类文件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5条。公众可通过长汀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站查阅并全文检索。通过县审计局机关政务公开栏公布政府信息主要有机构设置、机关职能、业务流程、党务公开、政策宣传等,全面展示我局机关建设、办事程序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我局的政务公开得到了有效提升,但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内容的规范性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1.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继续加强对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和宣传,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增强处理信息能力和提高服务质量。 

  2.增强公开的时效性。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的,按照规定及时给予答复,提高审计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3.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完善更新信息公开内容,定期或不定期梳理业务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有效运行,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长汀县审计局 

                                      2017年1月3日

 

指标名称

单位

2017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7

8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7

8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我局秉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着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主要包括机构职责、政策法规、审计方面重大新闻等信息,主动公开的信息已经基本覆盖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要方面。同时,依托省、市机关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发布,提供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宣传、审计成效等信息资料106条,起到了良好的公开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