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111-3000-2026-00001
- 备注/文号:汀司〔2026〕1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04
长汀县司法局2025年行政执法年度报告
长汀县人民政府:
2025年,根据《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汀县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年我局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247件,其中,行政给付行为240次,行政检查检查行为7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等执法行为总数为0件。
(一)行政检查实施情况。2025年度,我局按照年初制定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共开展了2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全县4家律师事务所、3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行政检查,未发现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过程中有违法违规执业的行为。
(二)行政给付办理情况。2025年度,我局共办理行政给付总数为240次,为一般法律援助案件240件,给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援援助案件补贴共计145600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长汀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明确抽取方式、检查流程、信息公开等环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三项制度”进一步落实。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事前按照公示原则,对检查时间、检查方式、检查程序、检查人员进行公示。事中积极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亮证执法等行政执法程序规定,配齐执法装备,坚持对执法活动及案件办理依法进行全流程记录。事后将检查情况通过“长汀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和县政府网站公开,同时在闽执法平台及时准确录入行政执法相关数据,有效提升了事中事后监管效能,推动基层执法规范化,营造了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三)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与各类行政执法业务培训,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司法行政大讲堂”以及参与线上培训等方式,深入学习法律法规、执法技能、职业道德等内容,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开展执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2025年,共组织各类集中学习活动25场次,参加福建省干部网络学院2025年长汀县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络专题培训班学习25人次,培训学时人均达60学时;组织执法人员常态化执法资格学习培训和预约考试,共5名符合要求的人员参加学习培训和完成最终考试。
三、存在问题
(一)行政队伍专业力量不足。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不断推进,基层司法所人员编制紧张、执法力量薄弱,基层法治专业人才匮乏问题凸显,行政执法工作难以全面开展。
(二)行政执法监督形式单一。当前的行政执法监督手段较为单一,仍以传统的事后检查、案卷评查为主,缺乏事前预防、事中控制的有效手段,对执法全过程的动态监督不足,难以从源头上防范执法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健全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大疑难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推动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严格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及日常巡查工作,加强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公证员的监督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时整改,不断推动我局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重点围绕规范执业行为、执业纪律等内容,加大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行业以及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力度,强化从业人员法治意识,推动树牢依法执业的理念。
附件:长汀县司法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统计报表
长汀县司法局
2026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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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公示部分 长汀县司法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统计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长汀县司法局 填报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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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实施情况(件) |
行政处罚实施情况(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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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
受理 |
许可 |
不予 许可 |
撤销 许可 |
其中: 听证 |
立案 调查 |
结案 |
予以行政处罚 |
不予行政处罚 |
其中: 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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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件) |
行政 确认 (件) |
行政征收 |
行政 征用 (件) |
行政 检查 (件) |
行政裁决 (件)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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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措施 |
行政强制执行 |
件数 |
总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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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7 |
0 |
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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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本表所有数据为本部门数据,统计期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的,不计为检查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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