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111-0800-2026-00003
  • 备注/文号:汀司〔2026〕6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2-12
长汀县司法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法律服务行业“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2-12 16:43
 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    

为加强全法律服务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法律服务行业执业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长汀县司法局《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汀司〔202522)要求,决定开展2026年度法律服务行业“双随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全县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

二、抽查内容

(一)律师事务所

1.律师事务所保持设立条件情况;

2.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制度规定及执行情况;

3.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统一收费并如实入账情况;

4.律师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

5.律师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

6.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公证处

1.公证机构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的情况;

2.公证机构执行应当报批或者备案事项的情况;

3.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情况;

4.公证质量的监控情况;

5.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基层法律服务所

1.基层法律服务所保持设立条件的情况;

2.基层法律服务所建立健全制度规定及执行情况;

3.基层法律服务所统一收案、统一收费并如实入账情况;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情况;

5.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抽查时间、方式

(一)抽查频次

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抽查方法

在组织实施检查前15日,依据长汀县司法局《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从《法律服务机构名录库》中按不低于机构数10%的比例,摇号抽取法律服务机构;从《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摇号抽取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摇号结果公布在长汀县人民政府网

(三)工作步骤

1.各所自查。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根据抽查内容,完成自查工作。

2.抽取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司法局按照本方案完成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的随机抽取及公示工作。

3.实施抽查。检查组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详见《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的规定,对抽查对象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检查结束后,按相关规定向抽查对象反馈检查情况。

4.情况通报。检查结果将形成“双随机”抽查情况通报,通过长汀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及基层法律服务所,需结合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工作,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强化监管效能。被抽查的相关机构应主动配合检查工作,认真准备相关资料。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深入剖析根源,扎实推进整改落实,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二)检查工作人员需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按照“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原则,做到规范出示执法证件,依法开展检查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将行政检查详情录入闽执法平台。检查人员要如实、规范填写现场监督检查记录表,全面、准确记录检查情况,记录表需经被抽查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若无法获取签字及公章,检查人员需详细注明具体原因,并由被抽查机构相关人员作为见证人签字确认。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在闽执法平台录入相关行政检查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向社会公开查处过程及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需按照相关规定记入执业机构或执业人员的诚信档案。

 

 

       

 长汀县司法局  

                    2026211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