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
长汀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5 08:43
 长汀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认真编写长汀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主动向社会公开,电子版可在长汀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ngti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长汀县司法局综合股(地址:长汀县汀州镇横岗岭4号;电话:0597-6820148;传真:0597-3268910) 。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信息采集、信息审核、信息发布程序,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以长汀县政府门户网站和“长汀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为主渠道,大力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聚焦各类法律法规、政策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司法行政工作动态等信息,及时公开发布行政审批、规范性文件等相关信息。2023年,在长汀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机构职责、内设机构、领导分工、办公地址、工作时间、联系方式等,并在上述信息发生改变时及时进行了更新;在“长汀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发布437篇,其中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宣传187篇。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度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

(三)监督保障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强化督查、狠抓落实,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规范信息公开为着手,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根据领导分工以及人员变动调整,及时调整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分管综合股的局领导担任组长,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的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指定综合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干部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二是加强学习培训。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我局组织专人参加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同时结合司法行政大讲堂、每周集中学习以及保密业务培训,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时限、要求及其他相关注意事项,进一步规范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规范审核。严格落实保密审核审查制度,在长汀县政府门户网和“长汀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政务信息,必须填写《长汀县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审查表》,明确送审股室、责任人、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内容,而且必须有部门分管领导审核以及主要领导审核意见,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但与群众需求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干部对于是否需要公开的内容把握不准;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三是在政府门户网站对法律法规的政策解读比较少。针对以上问题,2024年县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一方面加大干部队伍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培训力度,提升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借助“互联网+”,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力,增强群众对司法行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和使用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长汀县司法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