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207-0900-2023-00075
- 备注/文号:汀市监规〔2023〕1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05
各股室,直属机构,市场监管所,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219号)《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长汀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涉及民营经济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汀司〔2023〕51号)要求,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清理。经局领导研究同意, 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废止三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1.《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经营许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汀市场监管审批〔2016〕3号)
2.《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汀县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汀市场监管特安〔2016〕5号)
3.《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工业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分类评定工作的通知》(汀市场监管质量〔2018〕6号)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均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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