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207-0900-2018-00050
- 备注/文号:汀市场监管质量〔2018〕6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5-25
各股(室)、直属机构、市场监管所、下属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县工业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工业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的科学化管理。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公布〈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试行办法〉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74号)、《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施分类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2012〕246号)要求以及《龙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工业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分类评定工作的通知》(龙质监〔2018〕63号)要求,县局决定开展我县2018年度工业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分类评定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工业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分类评定工作,科学指导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使有限的监管资源向重点监管对象倾斜,切实提高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企业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工作内容
(一)企业分类
根据企业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的保障能力和实现程度,将企业由高到低分为AA类、A类、B类、C类四个类别。企业分类情况属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信息,企业不得将分类结果印制于产品标志,不得用于广告、宣传等商业目的。
针对Ⅰ级(高风险)企业,在综合评定后应降低一个评定等级,Ⅰ级(高风险)行业目录参见附件1备注。
(二)评定内容
参照《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评价表》(附件1)。
(三)动态调整
企业类别根据企业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实行动态调整。对于AA类、A类企业,一经发现存在虚假承诺或不履行自我承诺情况,或出现产品质量不合格情况,直接降为C类企业,并在5年内不再接受该企业符合AA类企业条件的自我承诺。
三、工作要求
各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立即组织部署,确保分类评定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做好材料上报工作,请于9月10日前将《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评价表》(附件1)和《龙岩市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分类评定汇总表》(附件2)电子档OA上报县局质量管理股。
附件:1.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评价表
2.龙岩市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分类评定汇总表
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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