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207-0900-2016-00055
- 备注/文号:汀市场监管审批〔2016〕5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9-09
各股(室),直属机构,市场监管所,下属事业单位,协会:
现将《工商总局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6〕15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闽政办〔2016〕140号)(以下简称《通知》)和《龙岩市工商局关于落实全面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岩工商注〔2016〕111号)转发给你们。为保证全县“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顺利实施,按照省、市工商局的部署要求,现就做好我县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切实履行牵头职责
全面推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在实施企业“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创业准入制度成本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省工商局要求从9月1日起率先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全局要深刻认识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精心组织准备,按照总体安排,强化工作力量,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地做好改革各项准备工作。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切实履行牵头职责,主动加强与同级发改、人社、统计、法制办、地税和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完善协同推进机制,增大工作合力,共同组织实施“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二、广泛宣传,扩大政策的知晓面
要在前期“三证合一”改革的宣传工作基础上,加大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上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强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以及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登记窗口直接面对企业的优势,积极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要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改革内容、准确把握改革政策,充分释放改革红利,为全县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作出更大贡献。
三、突出重点,有序做好改革的过渡衔接
1.统一信息化支撑。“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重点是信息共享。经各部门商定,“五证合一”的信息共享方式仍然采取“三证合一”共享模式。全局各窗口登记核准后的登记信息,由省工商局统一将数据推送到省审批信息共享平台。要加强与当地统计、人社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快建立数据共享机制。
2.登记模式不变。《通知》明确“五证合一”实行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和营业执照样式与“三证合一”改革相同。各登记窗口在登记时要继续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等部门关于深化“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5〕130号)的要求,严格执行省工商局下发的提交材料规范和表格表示,不得自行要求企业增加提交其他材料。
3.加快换照进度。此次改革对营业执照的换发及对企业原证照的收缴和管理方式继续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进行,企业已经申领的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不再收缴。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工商局等部门关于深化“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5〕130号)的要求,全省(包括我县)存量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比全国提前一年)完成换照工作。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存量企业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占存量企业总数的77.8%。各级登记窗口要增强紧迫感、责任感,要根据剩余未换照的存量企业户数,细化量化的换照目标任务,有计划加快推进换照工作,争取9月底前完成80%,10月底前完成90%,11月底前基本完成换照工作,12月进行扫尾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由李洪福局长任组长、陈天英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直属机构、市场监督管理所、下属事业单位、协会负责人组成的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统一领导和组织推进,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股,负责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2.强化督促检查。要及时跟踪了解换照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12月31日前完成存量企业的换照工作。县局将于9月底、10月底、11月底通报换照完成情况。
3.及时报送材料。为及时了解全县“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开展情况并向上级工商局反映解决存在问题,各单位要认真汇总上报本辖区具体落实情况、改革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等,指定专人,分别于9月20日、10月20日、11月20日前报送县工商局行政审批股钟妮处。
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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