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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Y05207-3000-2025-00022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21
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处置无人认领的逾期扣押物品的公告
时间:2025-07-21 17:31

  2025年7月10日,我局收到长汀县公安局移送莆田市涵江区永源石化有限公司销售伪劣产品一案。此案涉案的违法物资是33吨燃料油,实施扣押的时间为2018年5月8日,案件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企业名称:莆田市涵江区永源石化有限公司,注册号:350303100014984,法定代表人:张永灿,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双亭村下亭32号;成立日期:1999年6月28日。

  经初步查询,“莆田市涵江区永源石化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1月13日注销,因无法联系到当事人,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进行公告。请上述物品的相关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件到我局认领并接受调查,逾期未前来接受处理的,我局将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扣押的违法物品进行处置,但不免除违法行为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97-6826110

  联系人:邓启成

  联系地址:长汀县汀州大道北路52号(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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