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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Y05207-3000-2025-00016
  • 备注/文号:汀市监〔2025〕21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04
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2025年上半年龙岩市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6-04 16:48

各股室,市场监管所,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上半年龙岩市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岩市监〔2025〕41号)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我县2025年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更好地完成抽查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及时开展认领工作

  根据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部门联合发文的2025年上半年龙岩市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抽取在我县登记的市场主体共280户。第一类为:交通运输业;第二类为:住宿业、美容美发业;第三类为:建筑、房产中介类;第四类为:食品(烟草)销售业;第五类为:粮食类企业;第六类为食品制造业,食品批发、零售企业;第七类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批发零售业;第八类为:餐饮业;第九类为:旅行社;第十类为:广告业。通过“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中“双随机系统抽查”模块,进行了随机抽取,共产生12组24人参加此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请各组及时登录“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中“双随机系统抽查”模块认领抽查主体,并按检查事项、内容进行逐项检查。

  二、认真开展抽查检查工作

  检查人员要按照原福建省工商局印发的《企业“双随机、一公开”工指引(试行)》规定和《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上半年龙岩市企业“双随机、一公开” 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工作目标、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时间阶段安排、填报统计表等各项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抽查工作。

  1.了解熟悉有关被抽查企业登记和监管档案资料,确定或征询联合抽查部门,采取通过邮寄、委托送达、电话预约、企业上门领取等方式予以送达《关于要求企业接受检查的函》。告知企业实地检查具体日期,要求实地检查时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财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等应当在场,材料清单相应材料等事项应准备齐全。检查在企业领取受检函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以后进行。

  2.执法检查人员根据现场核查实际情况,如实填写《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地核查记录表》并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在检查过程中拍照留证。实地检查、1+X专项督查、联合抽查根据情况要及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及拍照取证等。抽查企业形成的检查资料交县局网络和信用监督管理股统一存档。抽查时辖区的监管所协助,抽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经营行为需要立案调查的案件线索移交辖区监管所立案处理。发现需要改正的,发出责令改正通知,辖区所后续跟踪监管。

  三、开展“1+x”专项督查

  在检查中,对属于“1+X”专项督查对象的宾馆饭店、商场超市,要对其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的相关经营行为,通过检查其提供的会计凭证、财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科目资料,依职权检查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党员干部个人是否存在奢侈消费、定点消费、使用公款定期支付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2号、3号文件精神的疑似问题线索。

  四、做好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

  抽查的企业涉及交通局、卫健局、住建局、烟草专卖局等部门联合检查的,抽查组在抽查前要与相关部门提前沟通联系,进入企业联合检查时,各部门按照自身的检查项目和内容开展检查。抽查企业涉及食品、餐饮、药品、计量、质量、标准化、知识产权、物价监督领域的联系本局相关业务股室人员配合联合抽查。

  五、有关工作要求

  1.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前全面完成企业抽查,7月15日前完成检查结果录入和公示工作,并依照规定应公示的检查结果要全部对外公示。请将抽查情况纸质记录表,总结材料、统计汇总表于7月20日前上报县局网络和信用监管股。

  2.后勤保障。各组下乡的午餐费按每人每天20元标准由各辖区所自行向县局报销,其它部门抽查人员自行缴交午餐费,车辆由抽查组所在的市场监管所按照公务执法用车程序派车,或向县公车办申请派车。

  附件:2025年上半年长汀县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企业与检查人员匹配名单

 

  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4日  

     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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