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207-3000-2025-00007
- 备注/文号:汀市监〔2025〕11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0
各股室,市场监管所,下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局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有效性,保障我县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市监特设发〔2022〕59号)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实际,制定了2025年度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目录及常规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制定原则,统筹工作安排
聚焦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和盛装极度或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的承压特种设备以及容易引起群死群伤及重大影响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抽查比例上,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含重点使用单位)15%确定年度常规监督检查计划,其中重点单位抽查比例不低于75%(其中燃气经营单位100%),其他单位的监督检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方式确定。针对年度常规监督检查计划的特点,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合理统筹检查计划,确保检查到位,同时避免重复检查。
二、强化目标管理,细化任务分工
实施2025年度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计划的统计时间为2025年1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确保年度检查问题的整改闭环,原则上11月30日前完成现场检查。年度常规监督检查计划分级组织实施,市局将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实施抽查,县局对2024年电梯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D级的维保单位至少组织一次检查;其中2家单位由市局特安科派员指导检查(详见附件备注)。派员参加由市局组织实施的检查并跟踪落实问题整改闭环情况。
三、严格检查要求,提升监督效能
要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要求组织实施检查,检查项目和内容按照检查项目表执行,1家使用单位每类特种设备至少抽查1台(套),并填写相应的设备检查项目表。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根据专项整治等工作需要增加相应的检查项目和内容,并按照“两个规定”要求对企业安全总监、安全员进行抽考。对于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做到安全监察指令书“应下尽下”,并规范填写《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建议书》。情节严重的,实行挂牌督办,并将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安委办汇报;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专题汇报。要针对辖区监管薄弱环节,加强岗位练兵,提高违法违规行为识别能力和查处力度。
四、加强跟踪督促,确保问题闭环
要针对监督检查存在的问题,加强跟踪,按时间期限组织复查,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及闭环情况录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结合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分析进展情况,通过风险警示、采取针对性措施等手段,落实监管责任,构筑起有效的安全防线。
附件:1.2025年长汀县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目录
2.2025年长汀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生产单位常规监督检查计划
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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